外地医保卡可以转回本地吗?

如题所述

可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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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2
第一步 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第二步 参保人员由单位代办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后,可向省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
第三步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凭证》至省医保事务中心;
第四步 省医保事务中心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第五步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15个工作日内向省医保事务中心邮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起手续;

第六步 省医保事务中心接收《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入手续。
第2个回答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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