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以“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发票凭证”罪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8天。后经家属申请,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需逮捕证据不足”的决定,准许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交纳了万元保释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在家中休息!请问:公安机关还会对犯罪嫌疑人取消“取保候审”,并将案卷移送检查机关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