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办案流程?

要完整的资料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庭审判: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执行: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0

办案流程: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和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由法院负责审理,最后由监狱负责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扩展资料:

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

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而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一)
  库建辉
  一、 基本刑事诉讼流程
  立案 → 侦查 → 起诉 → 审判 → 执行
  二、 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对人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另外在专门调查工作中可以采取的强制方法有:强制搜查、强制检查、强制扣押等
  三、 刑事诉讼中的日期
  拘留最长37日
  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
  审查起诉2个半月(含一次法院的退回补充侦查1个月)
  审判2个半月内
  被害人提请检察院的抗诉5日内
  被告人对判决的上诉为10日内,对裁定的上诉5日内
  日期详注:
  1、强制措施期间
    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外,公安机关应当把拘留或者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拘留的人,都必须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2、委托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期间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公诉案件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照前述规定延长2个月,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诉法》124条、126条、12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4、审查起诉期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无论是自行补充侦查,还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都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5、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间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6、一审诉讼活动期间
    人民法院应当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将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前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7、上诉、抗诉期限
    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8、二审诉讼活动期间
    上诉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9、再审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上述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
    
  10、死刑执行期间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
       
  11、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和减刑、假释裁定提出意见的期间及有关机关作出处理的期间
    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将书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决。
  四、在侦查阶段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出现下列情况的,应撤销案件:
  (一)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四)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详注:(一)提供法律咨询;第一,要非常详尽地给犯罪嫌疑人讲解《刑法》中有关犯罪构成方面的问题。向犯罪嫌疑人仔细列举和分析所涉罪名主客观方面的行为特征,行为上的差异对于性质的认定、危害程度的认定有什么样的影响。
  第二,提醒犯罪嫌疑人注意核对口供的笔录和签字,认真比对鉴定结论。
  第三,由于实践中侦查人员常常会以自首、立功等诱使犯罪嫌疑人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
  因此,在会见中律师有必要向犯罪嫌疑人讲解《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自
  首和立功的法律规定。
  第四,律师还要注意程序方面的问题;
  第五,会见时与当事人谈话一定要根据其文化程度、阅历等综合因素,用最直白、最清晰的语言来解答问题。
  (二)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种情况,(1)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导致错误拘留的;
  (2)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的;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三)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四)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最重要的一个权利,律师能否在诉讼中有所作为,关键看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效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3)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4)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7)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0-20
你说的办案是说抓到一个人后办理的手续么?

公安机关刑拘后,看案情需要是否需要延长拘留期限,在刑拘这段时间里,制作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书给检察院,如果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需要继续住监,被逮捕的话,公安机关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就需要放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