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单位工作已经一年多了.也签立了劳动合同,现公司无故辞退我,请问我该得到哪些补偿?

由于金融危机,公司裁员,很不信我也是其中一员.但本人刚和公司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十月份才能期.请问我能得到哪些补尝.如果安1500/月的话,我大约能拿到多少补尝.请大家说的详细一点.谢谢.
我看了合同,安合同上的他要陪偿我二个月工资的。不过有人说现在的劳动法改成半个月了。具体以哪个为标准`!

你最好是把合同法拿出来自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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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5
一、额外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的额外工资。
二、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08-11-2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充:肯定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你自签订合同到被辞退的时间不足6个月,就只能领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08-11-27
找人揍那个混帐老板
第4个回答  2008-11-27
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多久?
每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给。
看你这几句话,不像是一年,最少也有一年以上了,所以要1.5-2个月的。
他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如果没有提前30天还要另支付1个月的工资。

也另光看合同,有些违法的地方是无效的,要按劳动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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