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教师在试用期(一年)内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我是去年七月工作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一所高校里当老师,拿派遣证报到时签订服务期合同,说是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若服务期不满的,少一年违约金6000,且如果有事假病假都不算服务期内。
可是我每个月工资才1100,现在我不想在这工作了,如果辞职的话,真的要交那么多违约金吗?如果在我这第一年服务期内辞职是不是可以不要赔偿或不用那么多?
我们签订的不是聘用合同,是“新进人员服务期协议”。
请各位知道的帮帮忙,这地方工资太低了,而且管理的太死,受不了,多谢各位!
问题补充:另外,我是教育厅直属的学院里的正式有编制的人员,但是目前还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今天把协议找出来了:名字是“新分配或调入硕士研究生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我
1.乙方分配或调动来甲方工作的,服务期限最低为五年。
2.....
3.....
4.乙方服务期不满要求调出或辞职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如确有特殊原因,每少服务一年需一次性向学校交纳违约金陆千圆整。
5.病假、事假、产假、外出进修学习等不在岗工作的,时间不记入服务期。

就这么多,没有明确试用期。但是之前,就是拿派遣证前,学校,个人和单位签的协议上有试用期一年。
像我现在签的这个到底属于什么呢?如果辞职真的要赔钱吗?请知道的朋友们帮帮忙解答,谢谢!感激不尽!!

第1个回答  2008-11-22
试用期内辞职不用交违约金的
新劳动法有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08-11-21
试用期内辞职不用交违约金吧.
第3个回答  2008-11-22
劳动合同法规定没有试用期之说,也应按照正式的劳动合同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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