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时糊涂办了一张广发银行的信用卡,当时狠狠的刷满了3千,到后来还不上,2003年就停了,04年银行曾经找过追讨公司、律师、公安等催我还钱,那时候想不到办法还钱,后来一直都没有再理过这件事情,06年曾经致电银行询问信用卡还款情况,银行告之连利息本金一起4300左右,但是本人工资收入甚微,没办法一次性还清,与银行沟通分期还款又遭拒绝,所以到08年的今天一直都没有还,而银行又没有再追讨,连律师信都没有收到了,连我都觉得奇怪。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到现在为止,大概欠下加上至纳金和利息的一共产生多少钱了?还有银行为什么不再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