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附则对一系列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以确保规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下是部分关键术语的解释:
1. "船员"包括持有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和接受STCW公约训练的学员。
2. "船长"负责指挥航行的海船,是船舶的主要责任人。
3. "大副"是船长的副手,负责在船长缺席时指挥船舶。
4. "轮机长"管理船舶机械和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大管轮"在轮机长不能工作时接替其职责。
6. "高级船员"涵盖多个甲板和轮机部门的高级职位,如大副、轮机长等。
7. "海船"指所有在海上及江海直达的机动船。
8. "军事船舶"专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船只。
9. "渔船"用于捕捞海洋生物资源的船只。
10. "液货船"分为油轮、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船,分别运载石油产品、化学品或液化气体。
11. "客船"是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只,"滚装客船"则有特定装载要求。
12. "非运输船"指的是不承担货物或旅客运输的其他船舶。
13. "水产品运输船"专为冷冻水产品或鲜活水产品提供运输服务。
14. "高速船"指设计时速超过25海里/小时的船舶,排除常规客船等。
15. "适任考试"和"适任评估"是对船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方式。
16. "海上服务资历"指与证书相关的船上工作经验。
17. "公司"包括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或光船租赁人,负责履行规则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相关船员体格检查标准遵循JT2025—93行业标准,而公务船舶船员的管理另有规定。特定条件下,如在特定航线任职的船员,其考试、评估和发证办法由特定机构制定并报批。内河和渔业船舶人员转至海船工作的资格申请,以及沿海航区证书的适用范围也有所规定。本规则自2004年8月1日起生效,旧规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是为了提高海船船员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的规则。于2004年6月22日经第15次交通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十三章 附则
1. "船员"包括持有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和接受STCW公约训练的学员。2. "船长"负责指挥航行的海船,是船舶的主要责任人。3. "大副"是船长的副手,负责在船长缺席时指挥船舶。4. "轮机长"管理船舶机械和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5. "大管轮"在轮机长不能工作时接替其职责。6. "高级船员"涵盖多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为“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评估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五)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海员教育和培训。(六)参加并通过本规则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主管机关。港务监督依照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范围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二章 适任证书第六条 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印制。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了第12次部务会议决议,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这一重要法规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旨在确保海船船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标准。部长李盛霖在公布这一法规时强调,该规则的出台是为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与效率,规定了海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表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要求如下:在"海上服务资历"列中,申请人需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获得相关资历。对于无限航区职务晋升,要求6个月在无限航区船舶任职,其余时间可任职于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的船上见习需在通过所有科目和项目后进行,并在指定记录簿中记录。如果申请证书的航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法律分析: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理论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承认签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被承认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且最长不得超过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八条 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理论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实施办法_百 ...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规定范围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管理。第二条 各直属海事局按照授权负责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航运公司(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外派机构的船员或学籍在本局管辖范围内的培训机构的学员,以及注册地或船员技术档案在本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旨在提升海船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强化适任评估工作。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法规,我局组织专家对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中关于适任评估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