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中一个月工资是指什么?

我是太仓某企业的员工,公司要把我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视同一年,不足六个月的视同半年。但是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基本工资还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是什么?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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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后面所附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情形,就是用人单位应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该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部分相关条款: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08-12-10
工作满一年(12个月以上的)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08-12-10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就是2008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08-12-10
基本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中都有约定!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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