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的条约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中国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条约,一般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实际上两国的谈判总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 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反而让其他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 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 去签订这些条约。
  目前,中国的史学界大多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 中英、中法、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 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漫画中,世界强权正在分割中国这块大饼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条约》签定时的合影。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国民革命军接管英国租界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8.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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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0
据统计,从1842年英国强迫中国签定第一个不平等的《南京条约》起,西方列强在1842~1919年间共迫使中国签定了709个不平等条约,其中英国163个,日本153个,沙俄104个,法国73个,德国47个,美国41个,比利时26个,葡萄牙13个,意大利7个,荷兰5个,奥匈帝国5个,西班牙4个,其他国家68个。
不平等条约的形式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内容却只有一个——侵犯中国的主权、掠夺中国的领土和财富,反映出当时中国处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际地位。据统计,从1689~1949年,中国共与外国签定了约1182件左右的书面形式外交文件,其中除正式的条约、和约、界约和协定外,还有所谓的:①“专条”:如中日关于台湾“生番”的《北京专条》;②“合同”,大多数是为解决铁路借款、合办铁路及其他经济事务的,如1898年中美订立的《粤汉铁路借款合同》等;③“章程”,如1843年中英签定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④附约(附件):如中日1905年签署的《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及附约》等;⑤证明书。如中国秘鲁废除苛例证明书等;⑥“租约”,如1898年的《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中德胶澳租借条约》等。 这些形式各异的条约及外交文件基本是都是不平等的。
通过这些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了种种特权和利益。这些特权和利益包括:
一、驻军权:根据1901年《辛丑条约》第9款的规定,帝国主义国家在华享有驻兵的特权。该条款称:“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二、内河航行权:帝国主义国家的船只不仅可以在中国领海任意往来,而且可以在中国内河自由航行,如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第10款规定:“长江一带各口,英商船具可通商”。并“准将自汉口溯流至海,选择不逾三口,准为英船通商之区”。
三、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对居住在驻在国领土上的本国公民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种制度是西方列强侵犯弱小国家主权、掠夺弱小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中国是受领事裁判制度危害最深、时间最长的国家。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在华享受领事裁判权。“倘遇有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照办。” 这就是说,英国人在中国土地上犯了罪,中国官员不能根据中国法律来惩罚他,只能交给英国领事按英律治办。此后约有20多个西方国家在中国取得了这种特权。直到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国家才被迫放弃此种权利。
四、自由传教权:1844年,中法签定《黄浦条约》,该条约规定:法国取得在五口通商口岸建造礼拜堂、医院、学堂的权利。同时又规定:“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实际上要求清政府保护法人在华自由传教。1846年在法国的威胁下,清政府正式取消对天主教的限制,并发还过去没收的天主教堂。随后,其他西方国家也取得了在华传教的自由。他们在中国各地设立教会。许多传教士充当帝国主义在华的谋士和间谍。
五、海关管理权:1853年,英、美、法三国以上海小刀会起义使“海关行政陷于停顿”为借口,迫使上海道台在次年6月订立了《上海海关征税规则》,并于同年公布英、美、法“三国领事通告”,攫取了上海海关管理大权。从此,帝国主义控制了上海海关,并通过委任外国人担任各地海关的税务司,控制了全中国的海关。在帝国主义分子的把持下,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和关税收支权也统统丧失。海关长期成为西方列强侵掠中国的工具,中国的民族经济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六、设立租界权: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英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永久居住。 这一规定后来成为西方列强在中国各口岸建立“租界”的根据。1853年,英国在上海设立了租界。不久,美国和法国也在上海建立了租界。1849年,英、美在上海的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最大时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1854年,公共租界设立“工部局”。最多时在中国的外国租界多达几十处,分布于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福州、厦门、汉口、九江、长沙、沙市和烟台等城市。在“租界”内,帝国主义侵夺中国主权,形成国中之国,并使租界逐步发展成为扩大对中国侵略的桥头堡。
七、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特别规定:英国对中国享有片面的最惠国待遇。该条约称:“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后来其他列强也群起效法,给中国带来无穷的祸害。
八、勒索巨额赔款:在中国近代,帝国主义向中国发动了一次次侵略战争,强迫中国签定了无数的不平等条约,也勒索了巨额的战争赔款。据统计,全部赔款约在19.53亿银元,相当于清政府1901年财政收入的16倍,1901年全国工矿总资额的82倍。
九、割占和蚕食中国领土:1843年的中英《南京条约》第3款规定:清政府“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南京条约》的签定和香港割让英国,使中国的领土完整开始遭到破坏。以后其他西方列强纷至沓来,中国大片河山沦入帝国主义之手,仅俄国一国就侵占了中国约15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在不平等条约体系下,外国列强享有的特权和利益,正是中国失去的主权和利益。帝国主义通过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使中国地缘政治发生全线危机,使中国逐步丧失独立自主,成为西方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审查通过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中国近代现代史》(2003年12月第一版)上下册中明确提到的不平等条约主要有:
一、★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0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巧记口诀为:五亿(议)港元——五口通商、议定关税、割香港岛、赔2100万元。广福宁夏(厦)上——傻瓜广福到内陆省区宁夏去上海。
标志: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从此步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1843年):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租界)。
三、★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享有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四、★ 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冬):法国享有中美《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五、《上海海关征税规则》(1854年):中国上海道和英、法、美三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税务管理委员会”,上海海关成为中国第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
六、★ 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⑤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巧记口诀:公开行贿(贿指钱财)——公使进驻北京、开10处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赔款共600万两白银。
七、★ 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准许华工出国,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巧记口诀:天天准许陪(赔)酒(九)——《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准许华工出国,赔款共1800万两白银,割九龙给英国。
危害:《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使外国侵略势力伸向中国内地,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八、《天津条约》附件:规定值百抽五原则,即列强进出中国海关的货物,按其价值,中国最多只能征收5%的关税。
危害:大大有利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
九、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中国割让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中国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一、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中国割让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十二、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及以后5个勘界议定书:中俄《改订条约》又称《伊犁条约》或《圣彼得堡条约》,中国收回伊犁,中国割让西北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危害:俄国通过上述不平等条约侵吞了我国北方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三、《中法新约》(1885年):①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②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③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④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
危害:法国最先取得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侵略势力从此伸入中国云南、广西。
十四、★ 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①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④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巧记口诀:哥哥(割)开厂赔两亿两——割辽台澎、开放沙重苏杭、口岸设厂,内销免税,赔款两亿两。
危害: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50年之久,帝国主义由此掀起了瓜分中国狂潮,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十五、《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德国强租胶州湾,划山东为势力范围。
十六、《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俄国强租旅顺和大连地区,此后长城以北和新疆成为俄国势力范围。
十七、《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1898年):法国强租广州湾,此后广东、广西和云南成为法国势力范围。
十八、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和《订租威海卫专条》(1898年):英国强租新界、威海卫,此后长江流域、云南、广东成为英国势力范围。
十九、★ 中国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匈、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辛丑条约》(1901年9月):①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②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③拆除北京至大沽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④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⑥修订商约。
标志: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十、中日“二十一条”(1915年5月9日):又叫《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①中国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②中国延长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有特殊权利;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④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他国;⑤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危害:日本企图把中国变为日本独霸的殖民地。
二十一、《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946年):当时人们称它为“新二十一条”,①美国国民在中国领土内享有“居住、旅行及经商”的自由;②美国商品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商品和第三国商品同等的关税、内地税;③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可在中国自由航行。
危害: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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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瑷珲条约》、《勘分东界约记》、《勘分西北界约记》、《马关条约》、《中日辽南条约》等。《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2、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3、英国在中国的进出口货物纳税...

中国近代史八大不平等条约是哪八个?
10. 中外《辛丑条约》

四个不平等条约及内容
八国联军《辛丑条约》: 1901年9月7日。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

近代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1. 《南京条约》(1842年8月)——规定赔款、开放五个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设定关税协定。2. 《南京条约》附件(1843年,包括《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确立领事裁判权,提供片面最惠国待遇,允许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和房屋,赋予永久居住权。3.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允许美国...

中国不平等的条约有哪些
法律分析:《南京条约》、《辛丑条约》、《马关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一条 为了建设高素质的驻外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驻外外交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外交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

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3. 《北京条约》(1860年):基于《天津条约》的补充,清政府与英法签订。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扩大了天津等城市的通商范围,增加了对英法的赔款。4. 《马关条约》(1895年):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割让台湾、澎湖、辽东半岛给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

中国近代四大不平等条约是哪些?
四.1900—1901年 名称: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条约:《辛丑条约》 结果: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9.8亿两,以关税和盐税担保;在北京开设东交民巷,不允许中国人居住;拆除北京至大沽口的炮台,在北京至山海关沿线要地允许外国军队驻守;惩办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官员,不允许中国人民加入...

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二、中美《望厦条约》三、中法《黄浦条约》四、中英《天津条约》五、中法《天津条约》六、中俄《瑷珲条约》七、中俄《天津条约》八、中美《天津条约》九、中葡《天津条约》十、中俄《伊犁条约》十一、中英《烟台条约》十二、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十三、《中法新约》十四、中日《马关条约》十五、中日《...

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你了解吗?
1、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第一,《南京条约》第二,《望厦条约》第三,《黄埔条约》第四《天津条约》第五《北京条约》第五《马关条约》第六《辛丑条约》等

近代史三大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近代史三大不平等条约有《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甲午中日战争后,中国和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八国联军侵华后,中国和西方十一个国家签订了《辛丑条约》。《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向英国赔偿二千一百万银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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