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分析
你想学什么
有一个青年跋涉千山万水,来到大西洋百慕大群岛三角海域中的一个小岛上,去找隐居在那里的一位哲学家,目的是想学些深奥的知识。见到这位哲学家后,青年说明了来意。不料这位哲学家是位诡辩大师,几句话就把那青年弄得糊里糊涂。
哲学家:你是想学知识的?
青年:是的。
哲学家: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是你想学的吗?
青年:不,我不想学已经知道的东西。
哲学家:那么,你是想学你不知道的东西了?
青年:是的,我想学我所不知道的东西。
哲学家:如果你根本不知道有马,你能想到要学习关于马的知识吗?
青年:不,不可能想学关于马的知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有马。但是,哲学家啊,我是知道有马的,人世间确实有马这种动物存在。
哲学家:且慢,我问你什么,你回答我什么,你不要岔到其他地方去。让我再问你:如果你不知道百慕大三角海域中有一座神秘的小岛,你能想到要去学习关于这个小岛的知识吗?
青年:不会想去学习关于我根本不知道的小岛的知识。
哲学家:在太阳系小星带有一颗外星人发射的“外星人造小行星”,这颗小行星你当然不知道。你能想到要学习关于这颗小行星的知识吗?
青年:不,不可能想要学习关于它的知识。
哲学家:那么,你不知道的东西,也不是你想学习的东西?
青年:是的。
哲学家:你刚才说,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不是你想学习的东西;现在你又说,你不知道的东西,也不是你想学的东西;而事物总不外乎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或者是你还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没有什么东西是你想学习的了。
青年:是这样的吧?!
哲学家: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是你想学习的,那么,你来到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经过哲学家这番诡辩,这位青年似乎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来的。
这位哲学家不愧为偷换概念的魔术师。那么,他是用什么“魔术”把一个向他求知识的青年诱入其设下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让我们略作分析。
从哲学家开头提出的三问和青年作出的三答可以看出,他们最初讨论的问题是:你是否想学习关于你已知其存在的事物的知识?这个问题实际上又包含两个小问题:①你已知某事物存在,而且你已经掌握了关于这个事物的知识,你是否还想学习?②你已知某事物存在,但你尚未掌握关于这个事物的知识,你是否想学习?对前一个问题,青年的回答是否定的,对后一个问题,青年的回答是肯定的。在这段对话中,二人所使用的“东西”一词,表达的都是“知识”的概念。岂知哲学家紧接着又以三个假设句的形式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是否想学习关于你尚不知其存在的事物的知识?这就偷换了原来讨论的问题。青年对于这个问题作了否定的回答。于是哲学家又问:“那么,你不知道的东西,也不是你想学习的东西了?”这又偷换了概念。本来“东西”一词在前面是表达“知识”的概念,在这里,哲学家把它偷换为表达“事物”的概念。青年没有看出这一点,他被上面接连的三个问句弄慒了,结果上了当,作出了肯定的回答。接着哲学家又在“东西”这同一个语词形式内塞进了“知识”和“事物”两个不同概念,迫使青年不得不违背初衷地接受他得出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你想学习的”结论。这位青年就是这样被哲学家弄得昏头昏脑,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我根本不认识孙中山
一位中学老师给学生讲中国近代史,在课堂提问时向某学生提出一个问题:“你是怎样认识孙中山的?”这位学生居然回答说:“我根本不认识孙中山。”
全班同学听了这个回答哄堂大笑,老师也被弄得啼笑皆非。
逻辑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在老师提问中的“认识”一词,表达的概念是“评价”或“理解”。提问的意思是说,学习了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和革命事迹之后,应当怎样来评价孙中山这个历史人物;而在学生回答中的“认识”一词,指的是“亲眼见到”或“亲自交往过”。回答的意思是说,我从来没有亲眼见到孙中山。显然,学生的回答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如果是由于功课没有学好而故意地这样回答,就是地道的诡辩。
面条我没有吃
某公擅长诡辩,又喜欢占小便宜。有一次他去饭馆吃饭,先要的是面条,服务员端来的是辣面,他不想吃,就让服务员换了一盘包子,吃过之后不付款就走。服务员对他说:“您吃的包子还没有交钱呢!”此人说:“我吃的包子是用面条换的。”服务员说:“面条你也没有交钱。”此人又说:“面条我没有吃呀!”气得服务员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位“白吃”先生玩弄的诡辩把戏有两处颇迷惑人:一是“包子是用面条换的”,按照通常的理解,“以物易物”的交易是用不着付钱的;二是“面条我没有吃”,既然没吃,也就无须交钱。问题出在哪里呢,就出在虽然你没有吃面条,但由于没有付款,面条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店主,因而你用面条换来的包子也还是店主的,所以吃了包子必须交钱。在这里,“白吃”先生用“包子是用面条换的”这句话作掩护,偷换了包子“所有权”的概念。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的爸爸做了大官,儿子中了状元,唯独他什么官也没有做。因此,爸爸和儿子都看不起他,平时难免对他说些讥讽、嘲笑的话。但此人颇有自我解嘲的本领,当爸爸嗤笑他时,他就对爸爸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儿子比你的儿子强得多。”
当儿子嗤笑他时,他就对儿子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爸爸比你的爸爸强得多。”
一番话把爸爸和儿子都说乐了。
形式逻辑讲概念间的关系是指外延关系,其中有一种叫“同一关系”。所谓同一关系是两个(或多于两个)概念所指称的是同一个对象,但涵义不一样。这是因为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或不同的关系去反映同一个对象。例如,同一个人相对于和他爸爸的关系来说“是儿子”,相对于和他儿子的关系来说又“是爸爸”。上面那个自我解嘲的人就是这样。当他对爸爸说“你的儿子”和对儿子说“你的爸爸”时,实际上指的都是他自己。用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来看,他既不如爸爸又不如儿子。但他不这样说,而是换成另外一种说法。经他这么一说,他的短处变成了长处,缺点变成了优点,似乎他的情况反倒比爸爸和儿子都优越。从逻辑上看,他是利用了概念的灵活性为自己辩护,可谓是巧妙的诡辩。
一个人有三个头
某甲对某乙说:“我能证明‘一个人有三个头’。”
乙说:“愿闻高见。”
甲说:“每个人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所以,一个人有三个头。”
乙虽然知道甲的论证是错误的,但不能指出错在何处。
在甲的论证中,从字面上看“没有人”这三个字前后出现两次,但表达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在“没有人有两个头”
中,“没有”是一个否定词,它否定的是“有人有两个头”这一判断,意思是说“任何人都没有两个头”。这个全称否定判断的主项是“人’,不是“没有人”;而在“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中,“没有”这个否定词否定的是“人”这个概念,因而“没有人”在这里表达的是一个独立的否定概念——“无人”,即“一个人也没有”。如果前面的“没有人”和后面的“没有人”意思一样,则“没有人有两个头”就是一个虚假的判断。所以,甲的论证是利用字面或语词的相同,暗中偷换了概念,从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不对?”那人回答:“当然对呀!”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
欧布利德斯的诡辩就在于,前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原来就有的东西仍然存在,后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根本没有的东西也仍然存在。这是强加于人,因为从来没有的东西,不存在“失掉”或“没有失掉”的问题。可以看出,在欧布利德斯的议论中,“没有失掉”这个词,前后表达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大胆刁民,本官何曾亏了你
从前有一个县官要买金锭,店家遵命送来两只金锭。县官问:“这两只金锭要多少钱?”店家答:“太爷要买,小人只按半价出售。”县官收下一只,还给店家一只。过了许多日子,他不还帐,店家便说:“请太爷赏给小人金锭价款。”县官装作不解的样子说:“不是早已给了你吗?”店家说:“小人从没有拿到啊!”县官拍案大怒道:“大胆刁民,本官要你两只金锭,你说只收半价,我已把一只还给了你,就折合那一半的价钱,本官何曾亏了你!”
店家听罢,苦不堪言。
这位县太爷为了勒索钱财,绞尽脑汁想办法讹人。他的话乍听起来似乎有理。我们假定原先每只金锭1000元,店家说只按半价出售,即每只降为500元。现在县官不是把两只金锭都留下,而是只留下一只,把另一只仍按1000元计算退还给店家,其中500元是减了半价之后的金锭的价钱,余下的500元作为自己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款付给了店家。这里的奥秘就在于,首先,退还的那只金锭不应仍按1000元计算;其次,这只金锭原先并没有付钱(如果原先已经付了1000元,减了半价之后也就无须退还了),因而它仍然是店家的而不属于县官,怎么能用它折合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钱呢?把原来属于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东西来顶帐,这就是县官玩弄的强词夺理的诡辩。从概念的角度看,就是故意混淆概念,即把“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等同于“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的价款”。
天机不可泄露
从前,有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中遇到一个人称“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们此番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掐算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指头。三个秀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求说清楚一点。算命先生说:“天机不可泄露,以后你们自会明白。”
后来三个秀才只考中了一个,那人特来酬谢,一见面就夸奖说:“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虚传。”还学着当初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指头说:“确实‘只中一个’。”秀才走后,算命先生的老婆问他:“你怎么算得这么灵呢?”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一根指头,可以作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没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个考中’;要是考中两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实上是哪种情况,都能证明我算的是对的。”
老婆听后高兴地说:“你的鬼点子真多,我算是服了你了。”
利用多义词、主观地应用概念的灵活性,是一种狡猾的诡辩手法。诡辩论者在议论中常常故意把话说得模棱两可、模棱多可,含糊不清,以便见机行事,给自己留下任意解释的余地。这位算命先生正是利用在特殊情况下“一”的多义性进行诡辩,并以此骗取他人的钱财。
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一个电影院里正在放电影,观众席上有几个人高声说话,旁边的一位观众劝他们说:“请你们不要讲话,好吗?”其中一个小伙子倒打一耙说:“嘿嘿,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在公共场所看电影时大声说话,妨碍别人看电影,是一种违反起码的社会公德的行为。对这种行为提出批评是完全正确的。这位青年同志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指责批评者“也在讲话”,这就把看电影时的“大声讲话”同制止这种行为的“讲话”以及同一般的“开口对人讲话”混为一谈,是纯属故意混淆概念的诡辩。
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甲:“老张和老李在工作中配合得很好,没有发生过矛盾。”
乙:“谁说没有矛盾!”
甲:“请你说出他们有矛盾的根据来。”
乙:“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矛盾。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矛盾”是个多义词,它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至少可以表达以下几个概念:①表达哲学概念,指的是客观事物内部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立统一”;②指的是“思想矛盾”,它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③指的是“逻辑矛盾”,它是思维的组织结构的矛盾,表现为讲话中的自相矛盾;④指的是“不一致”,如“言行矛盾”,“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矛盾”;⑤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不团结”现象。甲是在上述⑤的涵义上使用“矛盾”这个词的,而乙却把它偷换为①的涵义,这是故意抬杠。
你没看见车头挂的“快车”牌吗
一位乘客对公共汽车的售票员说:“你们这是什么车?不停稳就开门,不等人上完就关门?”售票员满有理地说:“你没看见车头挂的‘快车’牌吗?”
快车是由于比慢车停车次数少(有些站不停),因而速度相对快的公共汽车。这位售票员为了给自己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作辩护,故意地把“快车”曲解为“不停稳就开门,不等人上完就关门”的车,这就导致诡辩。
对吸烟也应一分为二
老王对老刘说:“你吸烟挺厉害的,这对身体不好,我劝你下决心戒了吧。”
老刘则说:“你这个人不懂辩证法,事物都有二重性,有利就有弊,有弊就有利。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吸烟既然是一种事物,所以也是一分为二的,有坏处也有好处,怎么能完全否定呢?”
唯物辩证法确实认为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它说的是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一个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是二者的对立统一。至于事物究竟是怎样一分为二的,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实际上,“矛盾的两个方面”其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例如,上和下,左和右,大和小,长和短,动与静,快与慢,成功与失败,顺利与困难,因与果,真理与谬误,生产与消费等等,都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诚然,好和坏也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但矛盾的两个方面决不限于好和坏。老刘故意缩小“一分为二”这一概念的外延,把它仅仅归结为好与坏两个方面,以此为自己的吸烟恶习作辩护,这就带有诡辩的性质。现代医学已充分证明吸烟对人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一定要从利害的角度评价吸烟,只能说通过认识和宣传吸烟的害处,可以促使人们自觉地戒烟并使广大青少年不去学习吸烟,或者对卖烟者来说可以从中获得利润。
参考资料:http://www.5xx.cn/data/25461/detail.php?thisid=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