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节目标题的四定位
○张瑜烨
【内容提要】作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今日说法》在标题制作上独具匠心,狠抓标题的四定位: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在标题的具体制作过程中始终遵循“普及法律知识,弘扬道德风尚,宣扬精神文明”的宗旨,将标题与栏目的相互关系系统地融入节目制作之中,充分地体现了法制节目的特征。本文对《今日说法》部分节目的标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给电视栏目的标题制作提供一些思考。
【关键词】《今日说法》;标题;四定位
作为社政类节目的《今日说法》,以一种独立的报道形态在全国电视媒体中迅速成为最为活跃、报道最为频繁、最有“观众缘”的节目之一。1998年11月23日《今日说法》在中央一套试播,1999年正式播出,当天的收视率为1.78%。随着栏目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收视率不断攀升,“据统计,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在2001年9月30日至10月27日的收视率达到5.41%,观众5919万,占有率达26.27%”。①下面是《今日说法》1999至2002年10月中央台收视率情况表和在全国媒介中的获奖情况表。
表<1>:1999年-2002年10月《今日说法》在中央台的收视率情况:②
年 份 收视率情况
1999年 中央台前10名
2000年 中央台前7名
2001年 中央台前6名
2002年8月 中央台第5名
2002年10月 中央台第4名
表<2>:《今日说法》1999年——2002年获奖情况:③
获奖类型获奖情况
中国电视社教节目奖(政府奖) 1. 1999年度栏目一等奖 2. 2000年度一等奖
全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 第五届至第七届栏目一等奖
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奖 第五届至第七届栏目一等奖
金盾奖 《谁在说谎》获2001年度金盾新闻一等奖
金鼎奖 《错了,国家也要赔偿》获1998——1999年度金鼎奖影视类一等奖
综合治安治理奖及其他 1.《彩票惹出贪污案》获2000年度第十四届全国好 新闻电视专题一等奖2.《回家》获200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一等奖
主持人奖
1、肖晓琳获第五届“金话筒”主持人开拓奖
2、撒贝宁获“荣事达杯”全国电视主持人大赛一等奖
3、撒贝宁获全国电视法制栏目主持人大赛一等奖
4、张绍刚获第五届全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主持人奖二等奖
光荣称号
1、1999年度中央电视台先进集体
2、1999年度中央电视台优秀栏目
3、2000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4、2002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5、2002年制片人钱蔚被授予中央电视台“十优青年”称号
《今日说法》在短短的几年历程中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火爆大江南北,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法律午餐”,其原因除了它有定位准确的价值观(尊重法律,关注法治,尊重群众)、严格标准的选题(法律含量高、故事性强、可视性高、政策性严)、鲜活的内容(每天一个真实的中国法律故事)、独特的报道结构(故事+演播室权威评点)等作为名牌法制栏目所独有的魅力外,也具有新闻栏目的优秀秉性。本文对《今日说法》部分节目的标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给电视栏目的标题制作提供一些思考。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视的制作和表现手段,以宣传法制为主题,以法制与社会生活方面的密切联系为切入点的各种节目形态。”⑤为了更好地体现《今日说法》“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的宗旨 ,节目的标题必须有机的融入到整个栏目的系统中。在标题的制作上体现法制类节目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的定位。⑤
一、定位于“普” “重在普,就是要求法制节目要努力宣传法理法规,弘扬法制精神,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自觉意识。”⑧而法理法规、法制精神、法律自觉意识等都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属于理性思维的层面,普通老百姓很难从15到20分钟的节目内容中去体会吸收这些抽象的理论。为此,《今日说法》栏目在标题的制作上充分考虑本栏目是以普通电视受众为对象的转播特点,把深奥的法规、抽象的法理,在标题中简洁化、口语化、视听化,从而使《今日说》的标题在宣传上恰到好处地体现法制节目的“重在普”的定位上。
例如,为了在农村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今日说法 》在2001年11月5至8日策划了一组系列报道,标题上强烈体现了普法的目的。其标题分别是: 《村委会组织法》系列报道之一:选举风波; 《村委会组织法》系列报道之二:无效的合同; 《村委会组织法》系列报道之三:搁浅的村官; 《村委会组织法》系列报道之四:水心村罢免案。
从“《村委会组织法》系列报道”这几个字可以知道这几期节目是向社会宣讲有关《村委会组织法》法律条文的,标题中的关键词:“选举”、“无效的合同”、“搁浅的村官”、“罢免”等体现了《村委会组织法》中的四个民主核心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类似的标题在《今日说法》中屡见不鲜:《不要把我们踩在脚下》、《一个都不许少》、《两会报道之一 ——给我们一片蓝天》、《还我一片绿地》、《无奈的结婚证》、《并不残缺的权利》、《八旬老妇的姓名权》、《告状的权利》、《被害人的权益》、《偷接电视天线酿恶果》、《法盲村支书》等。
二、标题定位于“法”
“根在法,就是要求法制节目要以法为本,紧扣案件背后的法律含义,拓展法律探讨的深度,加大法律内涵的挖掘力度。”⑦电视法制节目与一般新闻专栏节目有所不同,它要求用新闻的敏感去发现问题,戴上法律的眼镜去看世界。那么深奥的法理如何用新闻的故事去表达呢?特别是在日益争夺眼球经济的电视栏目中如何快速而又准确抓住受众,引导人们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兴趣?《今日说法》栏目在标题制作上找到了自己的准确定位,标题与节目的整体内容相得益彰,有的标题揭示了其法律行为,如《法律支撑贫弱者天空》;有的标题包含了某些法律观念,如《我拿工伤赌明天》;有的标题暗示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如《这场官司怎么打》;有的标题包括了法律的执行,如《打击盗车团伙》;有的标题强调了守法的重要,如《〈今日说法〉讨说法》、《行贿的代价》);有的标题还从宏观上揭示了社会法理的问题,如《新春法制漫谈之一 ——法制、道德与你同行》、《法律在希望的田野上(一至五)》;有的标题则是从微观上强调法律程序的运用,如《迟到26年的诉讼》;还有的标题则暗示了在司法当中适用法律的某些难处,如《兵马俑砸死女孩怨谁》、《“凤翔改改”冠名之争》等等。
“根在法”并不要求我们把法律做得枯燥无味,照抄照搬法律条文和法理逻辑,特别是节目的题目要取得轻松、愉悦,力避传统说教和指令。《今日说法》的标题虽然要求立足于法,但很多标题在“说法”中起到了说服作用,如有一期节目的标题是《你的生命我的决定》,标题既揭示了人人都要珍重生命权,又强调了作为公民“我”要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使节目标题为栏目增光添彩。
三、标题定位于“淡”
“淡于奇,就是要求法制节目要力戒骄躁,踏实进取,切切实实在传媒界形成良好的节目制作氛围。”⑧法制节目用新闻的形式表现,新闻性并不仅仅是节目所追求的目标,它的主旨在于通过宣传的形式让法制建设更加快速更加健全,从而切实让人们明了立法的紧迫、执法的重要,让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提高。法制节目本来就与凶杀、爆炸等惊险刺激的画面相关联,有巨大的新闻市场,能够强烈吸引眼球。但法制节目决不雷同于警匪片、凶杀案,如果单从这个角度去运作,不仅没有多大的新闻价值,恐怕会产生更坏的社会影响。相反,有些案件似乎只与百姓生活相关,看似平淡,却蕴涵着丰富的法律知识,给人启迪和思考。《今日说法》从2001年1月3日至11月30日,除了部分周末反馈节目、特别报道节目外,在305期节目中,直接与普通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有261期,占总节目的85.6%,而与杀人、投毒、车祸、贩毒、贪污、交通肇事等暴力凶杀、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相关案件总计44期,占总节目的14.4%,而真正涉及杀人案的节目只有8期,贩毒2期,走私3期,贪污7期,关于打击盗窃抢劫团伙的有4期,完全涉及社会黑帮恶势力的只有1期⑨。即使这样,《今日说法》的新闻标题与节目也以冷静、平淡相结合达到了最优化。
1、标题反映新闻事实
新闻事实是信息的内容,新闻标题应是该信息的最真实最完满最准确的反映。《今日说法》标题从不故弄玄乎、靠刺激眼球寻找卖点,绝大部分标题立足于对法律事实的准确判断、合理选择。例如《笑死人的官司》、《一元钱的贪污案》、《黄牌引起的纠纷》、《摇奖摇出的官司》、《城市雕塑侵权案》等等。
2、标题满足受众需求达到最优化
受众既是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产生的起因,也是新闻信息活动的归宿,因此一个好的新闻标题应该充分考虑到受众的心理需求,将那些新鲜的、显著的、趣味的、易于接受的新闻标题制作出来,这样才能满足受众需求最大化。《今日说法》的标题力戒有些社会新闻以宣扬色情、抢劫、凶杀、甚至利用节目去揭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在标题上迎合一些人的低级趣味的做法。
即使与杀人有关的案件,标题的制作也尽量避免血淋淋的渲染,化怪诞为平淡,化血腥为真情。例如在2001年1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节目中与杀人有关的案件的标题是:《神汉之死》、《谁是主谋》、《谁杀死了路路》、《父子为何双双入狱》、《车河谜案》、《罪恶的浇铸》、《到底是谁干的》等。
四、标题定位于“引”
“贵在引,就是要求法制节目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地为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和理论支持。紒纷矠”法律节目以新闻的形式播出,其目的不是通过新闻去干扰法律的执行,而是通过借用新闻的影响力和传通力去监督法律执行,去引导法制建设。因此,必须要处理好专题节目与法制节目的位置关系,克服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的毛病。而作为节目的标题对受众的引导功能更加明显。
而作为《今日说法》这个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栏目,其舆论导向作用尤为明显,因此作为节目的一部分,标题的制作应努力促使节目报道的主题产生强烈的“舆论场”效应。比如《今日说法》中有的标题是这样拟的:《打击邪教,有法可依》,标题引导人们不要相信邪教,相信邪教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行贿的代价》,从标题上一眼就能看出行贿是要付出代价的,警示我们不能行贿;《我也有尊严》,标题从人性方面阐述任何人都有人格尊严,引导人们应相互尊重人格;《将反扒进行到底》,标题中透露出一股与扒手斗争到底的决心和勇气,让那些扒手们作贼心也虚……等等,这些标题与节目的内容有机统一,既讲究一定的“情趣性”,又时刻把握着“导向性”的原则,保证了《今日说法》栏目在法制类节目中的高品位和独树一帜,得到了受众的认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注释:
①石长顺:《电视栏目解析》,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第149页。
②⑤⑥⑦⑨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委员会编:《见证中国法制进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一版,第49—51页、第9页、第10页。
③④李东升 主编《电视专题文集》,北京出版社,1998年,第386页、372页。
⑧资料来源:作者整理尹力主编的《今日说法》(1—1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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