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个一下,o(∩_∩)o...将在劳改场服刑时间,伪造在某某部队服役;将在深圳某啤酒公司做推销员的经历,伪造为深圳某某公司总裁。上任两年多时间,无视股东利益,大肆贪污挥霍,偷逃税款105万余元,职务侵占达120万余元。叠彩肉联加工有限公司经理——
总经理被抓,群众燃放鞭炮
今年4月13日中午,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民警来到桂林市叠彩肉联加工有限公司,依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郭龙(化名)、颜某夫妇进行传唤。当民警们带着嫌疑人准备离去时,一阵劈哩啪拉的鞭炮声从职工宿舍传来。听到鞭炮声后,当事人郭龙则是一脸苦相,本来想大干一番的郭某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翻了船,他长叹一声后,对着窗外的景色贪婪地张望着。他想,这一去,恐怕这街头的景象就很难一下子再看到了。
今年3月9日,有群众到经侦支队举报,叠彩肉联加工有限公司经理郭龙与其妻子,以及该单位财务总监颜某不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做对公对私“两套账”的形式以达到其个人侵占股东利益的目的,涉嫌偷税漏税及职务侵占。
接到报案后,六大队迅速将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银延平支队长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让办案民警抓紧时间调查取证。分管的周志强副支队指出了取证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争取让取证工作少走弯路。
王润军大队长布置六大队民警开展了紧锣密鼓的暗访调查工作。
民警在调查中得知,叠彩肉联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龙,49岁,广东廉江市营仔镇人,现暂住桂林市东城小区。叠彩肉联公司于2003年6月12日在工商局注册登记,2004年3月26日正式运营,公司地址位于桂林市大河乡白竹干村,经营范围主营:家畜屠宰,加工,批发生猪,鲜冻猪、牛、羊,家畜肉及副产品,生皮,腊制品等。
该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股东为郭龙、颜某、徐某、吴某,郭龙的妻子颜某为财务总监。
据群众反映,自公司成立以来,郭龙和颜某不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做对公对私“两套账”的形式以达到其个人侵占股东利益的目的,并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
为了弄清肉联厂实际收支情况,查清郭龙等人偷税事实,六大队侦察员开展了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
原来认为,肉联加工有限公司的收入是屠宰费加上猪附品收入再乘以屠宰数量即可得出公司的收入,但在侦查中,主办此案的民警黄晓明等发现,该肉联公司收支方面数额的复杂性,远比民警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通过调查,郭龙不仅通过对猪血、猪皮、双边肠、猪尾巴、猪鞭、锯边油、猪胆、血口肉、猪毛、猪头和猪内脏加工等收购商处获得经营收入,还从供猪商处代收工商管理费时,采取多收少交的方法,从中获利。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民警查清,肉联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收取生猪零售商屠宰费、和供猪商卫生费以及卖猪副品的收入,每屠宰加工一头猪收入达29.70元,而郭龙指使会计只按每头猪10元作为收入入账,其它有正规税务机关发票的开支作为支出入账,形成了公司对公的“明账”。当“明账”出现“红字”(支出明显大于收入)时,郭龙捏造私人借款给公司的凭证“平账”。
除去按10元每头记收入以及有正规发票的支出作到“明账”外,肉联公司其他所有收入、支出由郭龙指使其妻子、公司财务总监颜某登记形成“暗账”。
此外,他还从各收购商处大肆收取保证金、信誉金、押金,以此方式收到的款项竟高达280余万元,这些资金都被其挪作他用或偿还个人债务。
空手套白狼,套到了猪,
也套牢了自己
经民警两个月的初查,郭龙涉嫌经济犯罪,事实成立。
2006年4月12日,该案立案侦察。4月14日,郭龙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随着调查的深入,郭龙的真实面目在民警面前出现了。犯罪嫌疑人郭龙于1983年因诈骗被广东廉江县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而早在2003年6月,为了达到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办公司的目的,他伪造了自己的简历,将在劳改场服刑时间,伪造为在某某部队服役;将在深圳某啤酒公司做推销员的经历,伪造为深圳某某公司总裁。
几年前,郭从广东来到桂林混世界,只有高中文化,没有什么专长的他,从事过屠宰生意,在郊区一些不规范的屠宰场干过一段时间,曾经有过收获也曾经血本无归。
2002年,政府筹备兴建叠彩肉联加工有限公司,郭认为有利可图,便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四处活动,准备跻身于屠宰行业。
要想办一个这么大规模的公司,没有几千万起码也得上百万呀,光工商注册资金便需要60万元,鉴于手头只有区区几万元钱,郭某犯了难,怎么办呢,他不得不动起了歪脑筋。
先向以前合作过的伙伴吴某借支49万元,许诺让其占10%的股份,再将这一片土地租下来建厂房,然后对外宣称,是已经“购买”下来的土地(让人觉得他很有实力),基建方面就采取骗人进场,借“鸡”生蛋的方法了。
广东的老乡不知情,于是,前期的铺路、修围墙等,他就从广东骗了一个老乡过来,然后给别人一个特别苛刻的根本完不成任务的规定时间,后来广东的那位老板在花了许多的人力物力的情况下,不得不畏惧这苛刻条件而撤出现场……当时,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广东老板知道落进了郭老板的陷阱,一行人要将他拉上汽车,押回广东给他一顿揍,无奈郭龙仗着人多势众,又有许多不明真相,且赖以生存的屠夫佬助威,才没有被人拉上车。
为了筹集资金,郭某继续坑蒙拐骗。不久又将自己的小学同学蔡某从广东骗过来,说让其代管基建,让蔡某交了15万元股金成为股东之一,结果案发之后,蔡某才知道,自己的钱根本没到到工商备案,其实并没享有股东权。
如此东借西骗,肉联公司得以在工商注册,并于2004年3月26日正式运营。为了继续筹集资金,2003年10月7日,郭龙将公司30%的股份作价9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徐某,徐某成为肉联公司股东,名义上是占有30%的股份,可是公司经营两年多来,没有得到丝毫好处。
在转让协议的附件上,郭龙、徐某就公司原来已经投资的基建项目进行了核算,价格为385万元,双方签字认可。但在随后的公司经营当中,郭龙以公司在建工程为由,将385万元基础建设工程当中的57.75万元发票(其中工程款发票46.4万元,消防安装发票2.23万元,红砖发票9.12万元)重复做账,以及让工程包工头多签白条支出用于做账的形式,侵占股东的利益。
在提审时,桂林检察院司法会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郭说:“你根本没拿钱投资这个公司,简直是空手套白狼。”哪知郭龙听到这样的话不但不感到羞愧,反而得意洋洋地回答:“我到桂林没有套到狼,却套到了猪。”
厚颜无耻的郭某为达到其归还个人借款和个人挥霍的目的,还采取虚报、多报账的手段侵占股东利益。
通过市检察技术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徐某入股以后,肉联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共计支出账上数字为209.78余万元,而执法人员通过找寻所有在建工程负责人蔡某、以及部分包工人员核实,所有在建工程实际支出不超过40万元。郭某本人亦认可,所有在建工程实际支出约为90万元,仅按嫌疑人郭龙的供述,其通过在建工程一项侵占公司资金就高达约120万元。
肉联公司从正式运营至2006年4月13日,由犯罪嫌疑人郭龙负责全盘经营及财务管理,所有收入经出纳收取后交郭龙保管支配,公司基本户上余额仅为1千多元。犯罪嫌疑人郭龙、颜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偷逃国家税款,采取“两套账”的操作方法,隐瞒了公司的正常收入、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根据桂林市国税局北区稽查局的稽查报告,该公司从运营至2006年3月,共计偷逃税款105万余元。
做贼心虚的郭龙其实早就有了翻船落水的预感。为防有朝一日事情败露,他为自己日后的逃亡做好了准备。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龙进行搜查的过程中,侦察员还发现,郭龙让人伪造了名为“农贵勤”的身份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还有“黄荣”的身份证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叠彩支行业务专用章2”,并以“农贵勤”、“黄荣”的名义各开工商银行存折一本。这些都反映了他以防不测,狡兔三窟的阴暗心理。
郭龙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偷税罪和职务侵占罪,2006年5月19日,被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叠彩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财务总监颜某涉嫌偷税罪,但鉴于其在本案中的作用相对较轻且为同案人郭龙的妻子,建议直接起诉。目前,六大队已暂扣郭龙18万余元的涉案赃款,冻结了郭、颜二人股权,并追缴税款50万元,大队正在开展下一步的追赃工作。
本消息最近更新的时间为:2006-12-29分分拿来
参考资料:zai c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