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故意伤害要求赔偿,但对方拒绝并提出无理要求应该怎么办

我父亲和我四叔四婶因为我爷爷的财产划分问题去我三叔家商谈,因意见不和发生矛盾,但没有动手,只是互相争吵.事后没结果就回到我门家,不久(大约30分钟后)我三婶就和他儿子及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来到我家门口叫骂,我父亲与母亲打开大门后其三人上来就动手打人,其儿子用铁锹将我父亲头部砍伤,当时就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要求住院20天.我母亲处于防卫黑暗中打了我三婶.我三婶也去医院治疗(但根据当地民警所说,她的伤根本不用住院),如今我父亲要他门承担住院治疗和误工费用,他家不肯出,并要求我门赔偿他们医药急住院费用.我家是否应该赔偿他们医药费用?请行家帮忙想个办法.如果起诉他们应该以什么名义?
我父亲经法医鉴定没有构成人体伤害,如何起诉他能得到合理的赔偿?要赔偿对方多少?

如果你父亲伤很重的话,可向公安报警。鉴定为轻伤的,对方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当然对对方的伤害,你们也要负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直接上法院对对方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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