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61号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8、4.1.2、4.1.3、4.1.12、4.2.7、4.3.1、6.1.1、6.1.11(1、2、3、5、6)、6.1.16、7.4.2、7.4.6(1、2、7、8)、7.6.1、7.6.2、7.6.3、7.6.4、9.1.1、9.1.4(1、2、3)、9.4.1、9.4.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5张)第28号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第4.1.5A条、第4.1.5A.1条、第4.1.5A.2条、第4.1.5A.3条、第4.1.5A.4条、第4.1.5A.5条、第4.1.5A.6条、第4.1.5B条、第4.1.5B.1条、第4.1.5B.2条、第4.1.5B.3条、第4.1.5B.4条、第4.1.5B.5条、第4.1.5B.6条、第4.1.6条、第6.1.3A条、第6.2.8条、第7.6.4条,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4月24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0号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3月8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8号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26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同时废止。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录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8、4.1.2、4.1.3、4.1.12、4.2.7、4.3.1、6.1.1、6.1.11(1、2、3、5、6)、6.1.16、7.4.2、7.4.6(1、2、7、8)、7.6.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的目录
编制说明1 总则2 术语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 一般规定4.2 防火间距4.3 消防车道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5.1 防火和防烟分区5.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3 电梯井和管道井5.4 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5.5 金属屋顶承重构件和变形缝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6.1 一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目录
划分防火分区,设置防烟分区,限制火灾蔓延,确保人员安全疏散。5.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规定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的设置要求,增强建筑的防火性能。5.3 电梯井和管道井 规定电梯井和管道井的防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至其他区域。5.4 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 要求设置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确保火灾...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图说目录
1-0-2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统筹兼顾原则 1-0-3 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般民用、公共建筑 1-0-4 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工业建筑 1-0-5 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地下民用建筑 1-0-6 建筑高度计算方法 1-0-7 适用专门防水规范的建筑 1-0-8 建筑防水设计常用规范 第二章 建筑物耐...
建筑消防技术规范目录
建筑消防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篇:建筑设计类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2001年修订版) -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修订版) - 50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98(2001年局部修订) -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 - 8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总则
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十层及以上住宅(含首层商业网点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但不适用于高度超过24米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若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50米,建筑设计需额外采取特殊防火措施,并需向国家消防主管部门提交专题研究、论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应...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介绍?
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同时废止。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介绍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2、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简析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 本规范适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还在执行吗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 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 号)等文件;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