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中世纪历史
英国包括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是欧洲共同体12个成员国之一。它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国是由不列颠群岛中大部分岛屿组成的,其中第一大岛是大不列颠,第二大岛上有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苏格兰西部沿海有一个叫做赫布里底的大群岛。苏格兰本土的东北沿海有奥克尼群岛和萨得兰群岛。上述这些群岛都与本土有行政上的关系,但爱尔兰海上的马恩岛以及大不列颠与法国之间的海峡群岛则基本上自治,不是联合王国的组成部分。
英国的面积大约为242500平方公里(93600平方英里),从南部海岸到苏格兰的最北部差不多将近1000公里(约600英里),横向最宽处差不多将近500公里(约300英里)。
"Britain"这个词起源于希腊和拉丁词,而最终可能追溯到凯尔特语。尽管用"史前时期"这一尺度来衡量时,凯尔特人也是稍后才来到不列颠群岛的(在此之前的那些文明就已创造了诸如埃夫伯里巨石建筑遗址和圆形巨石阵这样的著名历史遗迹),但是有关英国历史的文字记载毕竟还是从讲述凯尔特人开始的。"凯尔特"这个词语相当普遍地经常用来区分不列颠群岛的早期居民和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侵者。
罗马人的统治从公元43年起延续了300多年。在罗马人于408年最后撤走之前,该岛开始遭到来自北欧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侵扰,经历了一段日趋混乱的时期。"England"这个词正是从"Angles"而来的。在此后的两个世纪中,侵扰逐步变成了定居,并建立了许多小王国。不列颠人在如今的威尔士和康沃尔地区独立生存下去。这些小王国中出现了力量较强称霸全国的王国,先是在北方(诺森布里亚王国),然后在中部(麦西亚王国),最后在南方(西撒克斯王国)。但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海盗接着入侵英国并定居下来,尽管在10世纪时西撒克斯王朝曾击败过入侵的丹麦人并一度称霸英格兰的广大区域。
1066年发生了对英格兰的最后一次成功入侵。诺曼底的威廉公爵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击败了英国人,来自法国的诺曼人和其他人来此定居。在随后的3个世纪中,法语成为贵族的语言,法律结构受到了英吉利海峡彼岸所通行的那一套的影响,社会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
威尔士虽然常常处于英格兰人的势力范围之内,但一直是凯尔特人的堡垒。然而在1282年卢埃林王子阵亡之后,爱德华一世发动了一场战役并取得胜利,把威尔士置于英格兰的统治之下。威尔士人的民族情绪继续高涨,15世纪初由欧文·格林德领导的起义便说明了这一点。1536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把英格兰与威尔士在行政、政治和法律上统为一体。
当初住在苏格兰的大多是皮克特人。公元6世纪,来自爱尔兰的苏格兰人在如今的阿盖尔地区定居。洛锡安住着英格兰人,而威尔士不列颠人则继续北上来到斯特拉思克莱德。9世纪时,苏格兰各地区联合起来抵御北欧海盗。在整个中世纪,英格兰当时强大的君主国一直威胁着苏格兰的独立。
英格兰与苏格兰最终的联合表明,当时宗教上的差异比之以往的民族仇视更加至关紧要。在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于1603年由苏格兰詹姆斯六世(英格兰詹姆斯一世)继位。即使如此,英格兰和苏格兰除了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统治时一度被强行联合在一起,在17世纪它们一直是相互独立的。到1707年,由于意识到更紧密的政治和经济联合会带来益处,双方同意建立一个单一的大不列颠议会。苏格兰仍然保留自己的司法制度和宗教社区。但是在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这两位汉诺威王室新教徒统治期间,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詹姆斯二世党人发动过两次叛乱,试图恢复信奉天主教的斯图亚特王室。
爱尔兰在公元前就出现了许多王国,但爱尔兰并没有能免受北欧海盗的侵犯,到公元10世纪时竟成了北欧海盗的一统天下。
1169年英格兰的亨利二世发动对爱尔兰的入侵。英格兰籍教皇阿德里安四世授予亨利二世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因为他急于想使爱尔兰教会完全顺从罗马。爱尔兰大部分地区都落到了盎格鲁—诺曼权贵手中,但是在中世纪英格兰几乎没有在此直接行使管辖权。
都铎王朝的几位君主干预爱尔兰的倾向要强烈得多。在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对爱尔兰造反者发动过一系列战役。'抵抗运动主要集中在北部的乌尔斯特省,1607年由于抵抗运动失败以及领导人出逃,乌尔斯特变成了来自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移民聚居地区。
由于英国内战(1642~1652),爱尔兰又爆发了多次起义,但都被克伦威尔镇压下去。1688年詹姆斯二世被废黯之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战争更是不断。18世纪大部分都是脆弱的和平时期。18世纪末,英国政府为谋求稳定作出了多方努力。1782年,爱尔兰议会(建立于中世纪)获得立法自主权;在宪法上与大不到颠的唯一纽带是王国政府。然而,该议会仅仅代表少数盎格鲁-爱尔兰特权阶层,天主教徒被排斥在外。1798年发生了一次起义,但没有成功;1801年,爱尔兰与大不列颠联合为一体。
虽然1916年都柏林民族起义者的起义遭到了镇压,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未期,一股称为爱尔兰共和军的游击力量开始对英国当局采取军事行动。1920年通过的爱尔兰政府法案规定要成立两个地方自治议会,一个设在都柏林,另一个设在贝尔法斯特。该法案于1921年在北爱尔兰实施,乌尔斯特省9个郡中有6个接受了它们自己的议会,同时在英国议会中仍享有席位,并服从英国议会的最高管辖权。但是,爱尔兰共和军继续在南部为争取脱离英国当局赢得独立而战斗。1921年6月签订了停战协定之后,根据同年12月缔结的英—爱条约建立于爱尔兰自由邦,1949年该自由邦成为爱尔兰共和国。
海峡群岛和马恩岛虽不属于联合王国,但与联合王国有着特殊的关系。海峡群岛在10世纪和11世纪时曾是诺曼底公国的一部分。马恩岛在1266年以前名义上一直由挪威行使主权,到1765年最终才直接由王国政府管辖。今天,海峡群岛和马恩岛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和法律制度,英国政府则负责那里的防卫和国际关系事务。
【英】中世纪英国简述
http://www.97renven.cn/forum/showthread.php?p=38818 (英)中世纪的模型化:与英国经济发展有关的历史与理论
http://www.97renven.cn/forum/showthread.php?p=59633 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日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
第一, 抢到的财产严格按平分制给予个人。
第二, 实行的赏赐土地之法,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而且赏赐并非在一级上就完成,可级级相赐,在罗马人为地产上又形成了日尔曼人的地产;这些无偿的赏赐,加上罗马乡村地产,形成了西欧土地基本纳入的大地产。罗马时期地产为私有,而此时的地产人为进行划分,又包含着不同成分:其一是地产主的私有地,其二为让人们耕种的土地。
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其与大地产的区别在于土地耕种权不被剥夺。
同时土地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庄园成为一个不仅仅是经济行为的单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经济在内)于一体的行政管理单位,彼此之间互部干涉,这也形成了中世纪日后分化的基础:庄园主即等于庄园国王,其主权、土地皆分封,而且分封者只对上一级分封者负责,导致了中世纪国王主权的分散状况。
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 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 农民的份地。
第三, 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 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 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 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 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庄园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表现在庄园可以容纳人的数量为一定,可通过庄园规模的大小来判定人口数量。当然这还因为中世纪出生率低、存活率低,数量始终保持恒定。而且能够保持自然平衡。
庄园也需要进行管理,但是庄园主并不理庄园事务,常常委派手下人进行管理。庄园主住宅由委派人居住,其目的是为知道隶农能够获得实际的收成因而与当地人关系紧张,具体工作则由村庄里的人完成。
最能够体现庄园主权威的为“庄园法庭”,是庄园的统治机构,特点为:
第一, 非常设机构,根据地方问题多少和庄园主本身意愿来决定开庭间隔。
第二, 规定开庭时,当地农民都要参加,也非所有人有发言权,由代表组成,陪审团
第三, 庄园法庭诉讼程序死板,均看是否能够打动庄园主而非就事论事:法庭的判决,其结果不一定能够被执行。
庄园法庭只涉及庄园的内部事务,是为处理“家务事”,但是确实对当时庄园的管理起了重大作用,包括庄园内各种事务都可以进行诉讼,由小事到大事务都有。通过这种制度,可以解决其内部问题和起调整作用。
当时庄园内种植的物种和土地本身的划分有和大关系。
第一, 食物包括:小麦,是人吃的主要食物,但是生长期缓慢,产量偏低且对土地的要求很高;大麦,生长期短,而且产量高,但是很难让人食用,除非是在饥荒期间,平日主要用于喂马。
第二, 经济作物有葡萄和橄榄,前者可以说是罗马时期的遗留传统,通常用于酿制葡萄酒;后者则是用于制造油类。
第三, 畜牧业的作物。在当时,牛和马是必需品,牛的数量必须保证,而马作为服军役的必备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而肉类则有家禽提供,主要是猪、羊、鸡等,在天气适宜的时候,也必须保证一定数量;但因为当时饲养条件落后,所以这些家禽都无法过冬,所以当时在秋日大量屠宰之时就成为了一个节日,因为这么做可以避免其死亡而且能够保存很长时间,主要保存手法是腌制肉类。
当时,农民生活贫苦且负担很中,其阶层几乎包括了各类劳动力。这一阶层工作时间很长,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农民们不光种地,还有法定义务必须从事劳役:建桥,修路,即使交钱也不能免除。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很差,家中没有床,更无任何娱乐活动,生活是单调且一尘不变的。中世纪前期没有世俗文化教育,农民不认识字也没有书可看;在那个时期只有教士手内有羊皮书手抄卷。
中世纪农民的负担之重,也是极为罕见:实物地租,劳役地租,使用公共设施费用,结婚时必须付的婚姻税(尤其是庄园之外的人,更要交罚金),继承税以及庄园主的生活费。
通过以上情况不难知道,其实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http://tw.netsh.com/bbs/855438/html/table_26589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