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些朋友在七彩尾房超市工作,他们大多是06年初入职但是都是到了07年初才给上保险。现在公司要他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想帮他们问问就这种情况,七彩尾房超市应该如何给他们赔偿?他们的保险还能得到赔偿吗?怎么陪?还有就是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苛扣员工10%的工资作为保密费离职后再发,这样合法吗?我想问问尤其是保险如何赔偿,赔多少?现在正在和公司协商。在线等回复。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