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养卡不犯法,只是会让持卡人过度消费。信用卡“以卡养卡”是持卡人用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去还另外一张信用卡的欠款,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持卡人的还款压力,但容易助长持卡人过度消费,因此信用卡“以卡养卡”不值得提倡。
如果其中一张信用卡出现无法按时还款情况,其他信用卡就会受到影响,持卡人将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此外,为了实现“卡付卡”,持卡人每个月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去周转每张信用卡的额度,从长远来看,这是一笔不小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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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养卡的注意事项:
刷卡笔数。每周刷5笔,每月累计刷20笔。以后可以适当递增也可以适当递减,维持每月10-30笔之间,想提额的卡片提前三个月开始操作。同一张信用卡刷卡间隔3小时为宜,最次为60分钟内不得超过3笔交易。
刷整数。切忌账单日一出就大额度整数的把额度掏空,基本一掏空也就这一回了,立马会被银行风控。而且三月之后,风控越来越严了,不要作死。
适当分期。信用卡分期是银行盈利的一部分,能够让银行赚钱自然会喜欢,但也要把握分寸,分期后按时还款,不要逾期。
在发卡行存入一定的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发卡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为银行吸储业务做贡献,对于提升信用卡额度是有帮助的。这是因为,存入的资产可作为资产证明,有足够的还款能力,额度高一点,风险不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信用卡使用窍门有三“以卡养卡”不值得提倡
信用卡养卡是犯法的,警察会管。
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在交付一定手续费后,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自备的POS机上用该信用卡刷卡虚假消费。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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