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派出所的工作性质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公安,交警,派出所工作性质不能比较,公安是维护公共治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总称,交警是公安的一个分类,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单位名称,所以,这三者不能放在一起比较工作性质。
  公安,维护公共治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叫公安,警察也包括公安的意思。包括中国在内,世界上有少数国家这样称呼,国际上一般统称“警察”。“警察”与“公安”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之所以造成两名称并行的情况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 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公安”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为了从名称上与伪政权警察机关有所区别,在中央书记处发布的《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要求各边区行署设公安局或保安处,在各县设公安局。
  交警,全称交通警察,属于警察的一个警种,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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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9

公安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基层单位,受公安局的领导。

警察是指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各政法部门的警务人员,而公安人员只是警察的一种。

公安就是警察,公安是以前的称呼,现在一般称警察,但公安局仍以“公安”称;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受公安局领导,但它也是一个独立完整的机构,可以称为“小公安”,基本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由派出所处理,公安局(分局)主要处理一些行政性工作。

比如签发拘留证、搜查证之类的工作(实际上这些证件好多都是事前已经盖好章分发给各个派出所),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以及进行些比较专业的侦查,比如经济犯罪侦查、网络犯罪侦查。

派出所没权跟检察院直接对接,有事需通过公安局(分局)跟检察院对接,比如派出所需要办理批捕、延期羁押之类的工作要通过公安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在实践中公安局跟检察院是一个级别的,但实际上公安局要低检察院半级。只有同级别的才能对接,所以派出所要通过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有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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