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户主分开了还能在一起吗?

如题所述

1、可以的:当事人双方(户主)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并户理由);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户口本合并的理由(如: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办理户口申报事宜等)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0
符合以下条件,前往派出所即可分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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