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无有效驾驶证”确实属除外责任,但肇事者无证驾驶的行为不是被保险人的指定,而且,肇事者是在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无证驾驶,因此肇事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投保方没有过错。进一步说,肇事者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根据《民法通则》中“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来赔偿。《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19条和《保险法》第44条均规定,由于第三者的行为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既可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应签发“权益转让书”,把向第三者的求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为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但被保险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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