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一方为共同共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婚前负债, 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6.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 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5.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6.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孙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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