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欠债一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仍然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具体偿还办法是:假如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假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因债务未到期不愿偿还的,则由离婚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倘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