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辞职,公司拒不赔偿

几年前因车祸九级工伤,在向公司索赔时公司一直拖欠,后来公司说要签“以后的问题概不负责”的协议才肯付钱,那时候不太了解就签了,结果现在我想提出辞职,公司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如果公司不赔偿,我还能向工伤保险基金索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在人员离职时进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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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8
你好,这东西有“诉讼有效期”。你这是几年前的事了,早就过了诉讼有效期了,上诉也不管用了,也就是说你被公司忽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步骤:
应该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
有了《工伤鉴定结论》,然后去仲裁申请执行!
第2个回答  2014-02-18
如果你的单位一直给你缴纳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单位支付。你具体是什么情况。你可以查一下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一个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电话咨询一下。
第3个回答  2014-02-18
类似“以后的问题概不负责”的协议是无效的,你仍可行使你的权利。
第4个回答  2014-02-18
此前签署的协议是不成立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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