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第一个问题:你妹妹要对银行承担还贷款责任,因为房子是她买的。如果不还会被银行当被告,由法院判决。第二个问题:银行要追究;第三个问题:开发商不能向你妹妹等人追溯回款项。第四个问题:要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若不肯办理,可办辞职。 你妹妹好象上圈套了。在单位办事情身不由己,也难怪,以后看清楚了再签名,是要负责任的。房子还在是保值的,一般不会太吃亏,最多房子抵押就是了。你现在证据不是很多,要胜的话,就要多找熟人啦。遇到这事情,只有努力争取达到损失最小的结果。 当然不用啦,告他去,傻瓜 我认为你妹妹完全可以去和公司打官司,因为她和公司签的购房合同中,购房款明显高于当时的价格,不是有内幕谁要,这就是证据. 法律上不好说..道义上不用. 不用 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她不是法人代表,只是一名办事人员。 银行借款是有责任的,银行只认借款人,好到有抵押房抵押;开发商房款会找到你妹妹,但与你妹妹关系不大.可起诉公司. 以静置动,最好当作什么都不有发生,不要自己乱了方阵. NO 法律责任是跑不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