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留有学生档案,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2、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入学资格并不是对新生的一种处分,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关怀的一种具体政策体现。
扩展资料
一、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二、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休学
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那休学也算是吧
追答是的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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