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会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我国教师法在第八条规定教师应承担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等义务。
老师没有强行搜身的权利,否则就是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行为。搜身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而且应依法进行才可以。
如果老师违法搜身,可以向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给予相应的处政处分或者解聘等处罚,给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扩展资料:
教师的使命: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5、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