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10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从以上分析,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严格地说,是不存在不参与公司管理、且无股份的法人的。发生重大事故,判明与法人的不作为导致的,作为法人是有责任的,责任的大小要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2个回答 2019-01-18
你好,火灾是意外事件,是不能人为预测的;
它的发生与领导人没有多大关系,如果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到位,可能会承担领导责任,不过,主要责任与原因还有待公安消防队来与认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3-11
1、法律并没有按火灾分级来做处罚的规定
2、从消防法到刑法,对与火灾有关的处理,定义了行政处罚的过失引起火灾,刑事处理的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等,都有自己相应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