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于2019.1.1起施行,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8年10月1日起征点5000需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以每月15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并付诸实施。
[草案条文]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这实际上是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修改背景]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
25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较大提高,加之近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消费支出明显增长,早已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有资料显示,1993年,在我国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仅1%左右,到2004年已升至60%左右;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提高67%。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为每月1143元。
扩展资料: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税前工资达5000元需要交税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个人所得税改革,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调至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前工资达到了五千就需要缴税了。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这次修订中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转变,并且提高了起征点,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新设了专项附加扣除。
在过渡期提前实施的是“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
获得数据显示,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税负可降低49%以上。
以某月工薪(扣除“三险一金”)税前收入15000元的纳税人为例,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3500元,之后乘以25%的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每月需缴个税1870元;按照新税法计算,扣除5000元“起征点”,之后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只需缴税790元,税负减轻58%。
这也就是说9月份取得的工资交个税1870元,10月份取得的工资只需交个税790元,减税1080元。若是到2019年1月份开始,考虑新增加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对于税前月收入3万元至10万元收入者,每个月的减税额度在2000元到2300元之间比较稳定。税负降低比例比较低。比如税前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3万元的减税比例为36.1%,税前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10万元的减税比例为7.8%
扩展资料:
在10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实施新的扣除额和新的税率表之后,高收入者到低收入者都有不同层次的减税,其中税前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3万元左右每月减轻税负在2000元左右,减税比例各不相同,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两万以下减税比例较高,减税约50%,比如2万元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在9月份发的工资交税3120元,10月份交税才1590元,减税1530元。3万元的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的个税额度更是从5620元变为3590元,减税2030元。
参考资料:(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现在还是你工资超过3500元时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怎么交我举例说明:
如你的税前工资:4500元,你应交个人所得税:300元,税后到手工资就是:4200元,我的计算如下,你能看明白的:
一、如你这个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后得到4500元,纳税所得额=4500-3500=1000元,应交个人所税:1000*3%=300元,速算扣除:0元,应交个人所税:300元,你到手工资=4500-300=4200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3500元扣减是2011年9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至今天还在执行哦。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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