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
生育险在异地生产报销流程:
在北京上生育险后,在外地生孩子是可以享受到生育险(
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产前体检和生产报销的,报销幅度按照北京地区的要求)。
一、生育津贴
准备材料:
1.《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婴儿
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一方为北京户口),或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双方都为外地户口)。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方签字(社保中心领取,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网上下载了填的,需要双方单位盖章)。
6.《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
注意,生育当月不能申报,请于生育日期的次次月办理(例:7月生育,9月办理) 以上复印件都要用
A4纸打印,复印件与填写的表都要加盖
单位公章。
生育津贴的缴费基数是以当年4月份单位报给社保的平均缴费基数为基础的,不以女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基础。如果单位的平均基数不够社保规定的最低限,比如单位的平均基数是2500,社保的平均基数是2521,就以社保的最低限为准。
生育津贴包括三个月的生育津贴和一个月的晚育津贴(如果符合晚育条件的话),晚育津贴可以从男方单位领取,但三个月的生育津贴不能。
生育险最好是从1月份开始上,如果没上就补缴一下。社保规定生育险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享受,这样1月份的检查费用就可以报销了,不上1月份就不给报销的。而且一定要在一个单位连续缴费,中间换单位了,社保的生育津贴极有可能就不给报销了,是这样规定的。
二、在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的程序(外地城镇户口):
(一)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必须先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开具证明的所用的材料是: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办理,小蓝本)。2.
暂住证。3.社保卡。
(二)然后到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 1. 生育服务证(户籍地出具的一年内符合规定的相关婚育证明),即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 现居住地的居委会的证明原件;3. 社保卡复印件;4.
身份证复印件;5. 结婚证复印件;6. 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是本单位职工,且参保了生育险)原件;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全部要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三、需要注意: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
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6、单位情况说明;(证明本单位某某因为某某原因回老家生产,某某原因可以是比如在京无人照顾等等……,盖公章)
7、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10、申报外地分娩费用时,需提供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
医保定点医院及级别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