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我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快到期了,想续租怎么办?

是这样的,我租了房东的一个铺面作为商铺,签订合同为1年,是2007年10月22日~2008年10月21日止,当时签的时候,房东很随便,说只是个形式而已,大家只要和睦相处就可以了,所以签的合同也没有仔细去看,就放起来了。我是一直要租的,想不到他竟然这样来找什么借口。
现在是还有10天就到期了,房东说他要租给别人,说我如果要续租,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他打招呼,于是我翻出合同来看下,其中一条是这样的:
“合同期已满的,乙方如要续租,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并享有优先权,但租金视市场情况而定”。
我的问题是:“合同期已满的”指的是在合同期将要到期时,提前一个月,还是等合同到期后,提前一个月告知呢?
还有,我有什么理由续租吗?

按照合同约定,你应当是在约定的合同到期日的前一个月(也就是9月21日或更前)通知房东想要续约,这样房东必须继续把房子租给你,因为你享有优先权。如果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租,就意味着你已经不再享有优先权,与其他同样想租这个房子的人是平等机会的,房东想租给谁就租给谁。你在丧失优先权的情况下只能去和房东协商,看房东是否愿意继续租给你。合同的意思是:乙方如要续租应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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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8
只能和房主协商看能否续租,不然只能重新另找房屋。
租房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是否便利
租房子的时候,当然不能一味只考虑价格,尤其是房子所在的地方距离上班的路程。租房子肯定要注意交通的便利性,如距离公交车站,出租车站,地铁站等的距离。这样也便于自己出行的方便。
2.房间的通风与采光。
实际去看房子的时候,不要看一看就走。要仔细观察房子是否通风,采光度如何,方不方便晾晒衣服。要是住进去了,看不到阳光,又不透气,钱又花了,一时半会就不好找房子,花钱是小事,既浪费时间又影响心情。
3.房子的价格。
很多人租房子,价格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当我们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的时候,不清楚房租的价格。可以先去问一问同事朋友。当然,较好的就是货比几家,多问问,心里面自然就有一个大概了。只要价格在这范围内,再去结合其他的方面考虑。
4.仔细观察周边环境。
房子的周边环境很重要,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1:安全性。观察门窗,看看别人容不容易进来。
第2:是否吵闹。如果房子靠近马路,下面有一些生意很好人且流量很大的店铺,就要想清楚了。
5.租房周围的集市
如果有做饭的需求,要看看周围是否有大菜市场和便利店,节约生活开支中的每一点钱,是很有必要的。
6.租房周围的治安
人在他乡,安全第一,所以一定要选择治安好的租住环境。如何了解当地片区的治安,可以多多在网上留意,上上当地的门户网站,多多从旁人口中了解,从朋友口中了解。较后,再熟悉下周围最近的报警点,以防万一。
7.租房内里的人身财产安全
首先,公共空间的安全,门窗是否安全,是否安装防盗门窗;卧室是否安全,门窗是否结实,租房后一定要记得更换自己房间的钥匙,家中少放现金;出租在一起的人员是否安全,这个一定要向房东了解清楚,他们的基本情况,工作情况,男女比例等;特别是女生,考虑的问题更多。
第2个回答  2008-10-11
我曾经在外单独租住过,其实应该是自己小心一点,再外面没有讲情分的,在外毕竟不是在自己家里,很多事情都得注意,向你讲的这亲情况,我觉得是没有必要在去和这个房主在去讲什么道理拉什么的,尽快自己在找房子吧,房客与房主是没有什么情分可讲的,按合同租,按合同停,这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3个回答  2008-10-11
应该是指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而不是指合同到期后.因为已经到期时就没法再提前一个月告知了.这是语句表述上存在不清楚现象,但并不影响理解.
不过,合同也并没有说你现在并无另签合同承租该房的权利,还可以同户主协商承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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