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版音乐付费是大势所趋,目前的推广难度在于,大部分国人还没有知识产权的意识。
也许你让他付费去购买一张专辑他会愿意,因为他觉得至少付出金钱了还能得到实物。但你让他付费去获得几首歌的“收听权”,他也许是不愿意。这是被中国互联网一直以来的“免(dao)费(ban)”模式所养成的坏习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花费的不仅仅是“收听权”的费用,还有歌手的知识产权、写词作曲的心血、录制所花费的成本等等。
其实前几年就有网络媒体新闻报道说,国内几大互联网音乐提供商将推动音乐的正版化。互联网的发展严重打击了实体唱片的销量。人们觉得,网络上动动鼠标就能下载,复制的歌曲,为什么还要花钱去买听一两次就不用的光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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