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责和次责是怎样划分?

陕西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责和次责是怎样划分?

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致死赔偿标准:http://www.peichang.cn/list/id77z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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