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颁布,婚前先做哪三件事有利无害?

如题所述

导读:2018年新婚姻法颁布,有人哭有人笑,也有人无动于衷看热闹。仔细看看新婚姻法就会发现,它可能还不算很健全,它可能还不算很尽人意,但是它有这个时代催生的合理性,也有对这个时代不同群体的让步性。身为准备进入婚姻状态或是未来打算进入婚姻状态的女性群体,还是仔细阅读法规,确保自身的合理利益为佳。

新婚姻法颁布后,一时间引起众多的议论,也引发很多焦虑。很多文章写道,这世道女人不好好挣钱就要被抓回家庭生孩子,而且可以合法生3个;也有文章写道,年轻人都不打算结婚了,还提婚姻法作甚。

其实就我个人的观察,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对普通人的影响不大,还是该结婚的结婚,不想结婚继续单身。就和国家颁布放开二胎政策一样,身边的人想生的就生,不想生的谁劝也不生,想生的家庭在没有开放二胎之前想方设法生了好几个。

但是作为身处这个时代的女性,我们不能跟不上时代,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利受损,虽然现在处于婚姻状态中,但保不齐今后会离异再婚呢,或是子女要面临这样的问题呢?

因此,总结现今状态下,女性婚前要做的3件事为众位亲提供参考。

1、存钱买自己的房子。

很多想借着婚姻步入上一阶层台阶的群体基本可以歇歇了。

不管男女,婚前财产和婚后父母赠予配偶的财产都和你没有关系;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也不算什么,只要你没出钱买房这房子就是和你没有关系。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加你名字也不是你的。

这样的新婚姻法我倒是觉得挺合理,女方不用惦记男方家庭的房子,男方婚前买房之后女方结婚入住,就算是个合法同居、合法租客的关系;男方也不用惦记女方家庭的财产,要知道现在有很多不要脸、心怀叵测的男人,他们专门找城市独生女,算计着女方和女方父母的财产,幻想着能靠着女方翻身,再等吃完女方财产之后翻脸离婚。

你看,新婚姻法颁布之后上述的不怀好意就基本灭掉了,除去极少数实在没有脑子和智商的,其他的基本可以平衡普通男女的婚姻财产纠纷问题。

那些筹划着和男朋友女朋友一起省吃俭用买房子的青年男女们也可以歇歇了。

与其节衣缩食的买一套有纠纷的婚房,倒不如自己存钱自己买,你买你的,我买我的,万一以后离婚,账好算清。

我身边这样婚前各买各的案例不在少数。朋友小雨自从工作后就努力存钱,舍不得吃穿,买任何超过50块钱的东西都要前思后想,苦了几年之后凑够一套小平方的首付就立马下手。

买了房子之后心就安定了很多,对我说,万一以后孤独终老好歹还有一套房子。

过了不久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小雨丈夫也是认识小雨之前买了一套房,二人最开始也是由买房引发了很多话题继而开始交往。过了一年之后结婚,婚后二人各还各的房贷,小雨丈夫的房子作为婚房,小雨的小房子拿出去租,租金作为小雨的私房钱。

夫妻俩名下都有房产,吵架时不用拿房子作为焦点,丈夫也非常尊重小雨,认为小雨很有经济头脑,还把每月除了还房贷的剩下收入全都上交给小雨管理。

所以未婚的姑娘们,与其成全别人,不如成全自己,婚前买套自己的房子,哪怕只是一套小小的公寓。想想你拿到房产证时,看见户主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的场景,努力存钱吧。

2、找专业律师签婚前协议。

虽然说我国的新婚姻法在某些程度上弱化了财产纠纷的问题,但是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是有不足之处,比如我们国家没有提到赡养费的问题。

经常看到国外的娱乐新闻,国外知名明星夫妻离婚时都是劳命伤财的事情。

2007年美国歌手小甜甜布兰妮和前夫凯文·费德林离婚时,布兰妮支付了1700万美元的赡养费,分享两个幼子的抚养权。2016年海盗船长德普和前妻艾梅柏·希尔德离婚并支付了700万美元的赡养费,后来小辣椒把700万美元全部捐献给了帮助受虐待妇女和患病儿童的慈善机构。

从国外的离婚案例和赡养费支付情况来看,大体得出一个结论和共识是,离婚时经济能力强者要支付给经济能力弱者那一方的赡养费。不止如此,有些夫妻离异时法院判定,赡养费要支付到对方再次结婚为止,亦或是支付方破产为止。

而2018年的新婚姻法还没健全到此,仅仅是就婚前财产和配偶父母及亲属的赠予财产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但是关于赡养费还是没有明确界定。

那么在现在的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女性结婚前最好的打算就是找个专业律师咨询婚姻法,并在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

朋友小陈婚前是名建筑工程师,常年出差,这样的姑娘婚后势必要舍弃大有发展的工作,需要转岗。但是小陈很不甘心,一方面自己出差的收入较高,且较有前途,另一方面由于要结婚生子照顾家庭,只能做些普通的行政工作,收入不高不说,前途也很渺茫。

小陈在结婚前慎重的对丈夫说出顾虑,她的丈夫说,你要确实有顾虑不甘心,害怕婚姻风险太大,那我俩就签婚前协议。

最后,他们找了律师签订了极为苛刻的婚前协议,其中包括假若夫妻二人离婚,男方必须净身出户,且每月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以及前妻的赡养费直到多少年后为止;包括婚后的财产管理权要交给妻子管理;包括婚后产生的一切债务在离异时都必须由丈夫承担等等。

虽然协议的内容苛刻,虽然有点不近人情,但是换来了小陈的内心坦然,也通过这件事更加认定丈夫是个可以依靠的好男人。

婚后二人齐心协力,在孩子3岁之后,小陈也迎来了事业的转机点,重新找到新的事业方向。

3、若三观严重分歧,就及时止损。

从小到大数不清听过多少次夫妻间在结婚前闹掰了的案例,有的是因为准岳父岳母索要巨额彩礼,有的是因为准公公婆婆不管不问一毛不拔。

有些人可惜一段姻缘就此断裂,我却觉得是件好事,起码还没结婚,毕竟离婚成本比分手成本要大的多。

去年时某涯上有一篇帖子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一个家在深圳的男子和怀孕的女友分手,并给钱让女友打胎,分手的原因就是所谓的女方及父母吃相难看,要男方家庭将名下的房产加上女方名字。

男方家中有3套房产,均是父母一辈子的家底,在深圳房价还没疯长时入的手。

男方态度很坚决,本打算其中一套作为婚房并加上女友的名字,但是女方父母太贪心,且女方还有一个弟弟,女方父母要房子到底是给谁都不明确,婚事没谈拢就此分手,从此各走各道。

帖子出来后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说男方太无情,有人说女方太贪心。我却觉得二人分手是件好事,男方一心一意想找个家底匹配、不贪心他家三套房子,并能不斤斤计较的对象;女方一心一意想找个家底丰厚、愿意为女方父母承担儿子的养育及成家责任,并能大方赠予财产的对象。

三观严重不合拍,好聚好散。苦的是那个怀孕的女生,承受打胎之苦,甚至不孕的风险。

再想想上面的那个签订婚前协议的小陈,她对家庭和工作有着较为矛盾的冲突观念,既想要家庭又不愿意舍弃工作,在两难时是丈夫给了她定心丸。

丈夫知道小陈进入婚姻时对事业的牺牲,也了解她的焦虑和不安全感,因此主动建议签订苛刻的婚前协议。

在婚后,丈夫也主动承担家务和照顾孩子的责任,并支持妻子在遇到新的事业机遇时主动出击。所以才会让家庭更加和睦,婚姻更加坚固。

想起《吐槽大会》中,王岳伦斩钉截铁的宣告着,男人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支持老婆的工作。李湘第一次婚姻失败后,第二次婚姻则要谨慎的多,要找个婚姻上相互分工,事业上相互提携的男人。

不得不说,王岳伦和李湘真是最佳夫妻搭档,李湘靠着她的专业,王岳伦参加综艺以家庭为话题点,堪称和谐婚姻。

最后还是那句话,不论颁布出什么样的婚姻法,该结婚的还是结婚,不想结婚的也还是不结婚。

婚姻法有进步的地方就要认可,不同人有不同的观念也很正常,毕竟时代发展,思想也开始百花齐放。新时代的女性做好自己就可以,不让自己陷入被动局面就可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03
新婚姻法颁布,婚前先存钱买自己的房子,找专业律师签婚前协议,如果三观严重分歧,就及时止损,只有结婚前做了这三件事情,才不会让自己在结婚之后陷入被动的局面。
第2个回答  2021-02-03
第1个就是一定要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两个人才更自由,第2个找律师签署婚前协议,因为谁都不能保证婚姻是永久有效的。第3个就是,如果两个人实在合不来的话,一定要及时止损,这要利人利己。
第3个回答  2021-02-03
1、存钱买自己的房子。2、找专业律师签婚前协议。3、若三观严重分歧,就及时止损。婚姻法有进步的地方就要认可,不同人有不同的观念也很正常,毕竟时代发展,思想也开始百花齐放。

新婚姻法颁布,婚前先做哪三件事有利无害?
这样的新婚姻法我倒是觉得挺合理,女方不用惦记男方家庭的房子,男方婚前买房之后女方结婚入住,就算是个合法同居、合法租客的关系;男方也不用惦记女方家庭的财产,要知道现在有很多不要脸、心怀叵测的男人,他们专门找城市独生女,算计着女方和女方父母的财产,幻想着能靠着女方翻身,再等吃完女方财产之后翻脸离婚。 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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