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故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归属问题

家庭成员:父亲,继母,继母的两个子女,我,
具体情况:父亲和继母生活,子女各自成家,父亲有退休金。继母病故后由我,继母的子女共同承担丧葬费,现在继母单位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应如何分配?现在继母子女称要将这两笔费用全部作为墓地等费用,是否合理?父亲能否得到抚恤金??
补充:继母子女称要将其生父和继母合葬,要将丧葬费和抚恤金全部作为并骨等相关费用,我们认为不合理,能否将丧葬费和抚恤金中属于我们的部分要回来?具体分配比例有规定吗?谢谢!
有人说抚恤金是职工因公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目前继母的子女均成年且有稳定经济收入,而且继母生前与父亲独自生活,他们能分配这笔抚恤金吗?是不是应给父亲用于以后的生活费?

丧葬费和抚恤金首先应用于死者的丧葬支出,然后如有剩余由死者的丈夫和子女协商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30
1."现在继母单位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应如何分配?"
=:你上面提到的人都有分配
2."现在继母子女称要将这两笔费用全部作为墓地等费用,是否合理?"
=:既然上面都说了,都有分配,继母的子女只能支配他们的那一份
3."父亲能否得到抚恤金??"
=:能得到

不过我想补充一点:
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要把问题弄的复杂了,好好的商量一下,如果经济宽裕,就不要计较了,如果需要用到这笔钱,可以大家商量一下.
话说回来,丧事从简是好事,人在的时候,衷心敬孝,人走了,衷心送终就足夷.
第2个回答  2020-02-21
1.注册为公司,肯定是企业。
2.按规定,丧葬费应该是1500元。
3.
抚恤金问题,抄录如下:
(2)职工因病死亡,本人及其遗属的待遇
根据陕劳发(2000)
559号文件《关于调整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因病死亡,应发给:
a、生活补助费。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每人每月130元。死者与其配偶共同供养的子女,按陕西省劳动厅《陕劳办函字(2000)108号文件》规定。发给65元。
b、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发给1500元
第3个回答  2008-11-30
丧葬费用于支出丧葬费用,抚恤金是针对抚恤对象发放的,包括死者父母、妻子等
第4个回答  2015-08-29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一、抚恤金不纳税。
二、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三、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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