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外毕业生派回原籍后报到证改派的问题,报到证派回原籍后没有去报到

我是2014年长春某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校把我的报到证派到我的原籍郑州,我现在想把报到证改派到西安市。学校给我的报到证我并没有到郑州人才市场报到过,我现在想到长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去办理报到证的重新改派,我想问:我需要回原籍地郑州人才去开个解除关系证明或者同意改派之类的证明吗?(我现在有西安工作的三方协议)还需不需要跑回原籍地去开个什么证明啊?(注:报到证并没有到原籍地报到)
现在想把户籍转到西安,所以需要报到证的改派

需要开公函的。
具体改派程序:
1)向你原籍人才中心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带上原报到证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改派手续。   
4) 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批,省毕业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如能批准,更改报到证手续;如果省主管部门不批准,毕业生仍应到原派遣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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