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问题,到底该怎么办?急!

房子才租出去三个月,可是承租方说要退房,说周围施工,打扰她孩子休息。合同上写着合同租期为一年,双方不得提前解除。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和签名。合同是我对象签的,他居然口头答应人家了!还说签合同的是她妹妹,与入住的不是同一个人!请问大家,答应了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吗?签合同和入住的不是同一人,合同也不存在法律效力?还是说这份合同本身就不存在法律效力?

即使合同签署和实际入驻的不是同一个人,提前解除合同都没有关系,押金不退的,就是说她在你那里住了3个月,签的一年,押金一般是一个月,可以不继续,那么3个月搬走,一个月押金就不退了,如果要继续住,那么需要交纳租金才可以。不然就不应该继续住下去,口头答应无效的。追问

意思就是这一个月租金不给她了是吧!

追答

我不清楚你们签的房租合同是什么样的,一般的话是押一付三的,就是一下子付4个月房租,然后押金一个月的,其他三个月的是租金,如果合同没有问题,一年满了之后,押金另外退给他。如果合同没有履行,那么押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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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9
合同没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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