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拘留交罚款后还能取车。
机动车被扣留机动车驾驶人、车主、管理者应当在30天内带齐机动车的合法手续,身份证、机动车暂扣凭证等材料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机动车。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作无证驾驶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