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不是一个人在经营管理上会有哪些弊端?

如题所述

弊端: 这是一个外部和内部责任的问题, 外部登记是基础, 内部词语一般都是按照双方的国内协议进行的。如果发生什么事, 公司的所有债务、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等主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民通意见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

民通意见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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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9

弊端: 这是一个外部和内部责任的问题, 外部登记是基础, 内部词语一般都是按照双方的国内协议进行的。如果发生什么事, 公司的所有债务、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等主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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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4
  弊端:这是一个对外和对内责任的问题,对外以登记为准,对内的话一般按双方的内部协议办理。如果出事情,公司的所有债务、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等主要由公司法人代表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公司法人代表来承担责任,实际经营者所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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