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前的工龄能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我1988年8月大专毕业分配到汕头市某公立中学任教,一直工作到1994年7月。期间学校没有为教职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直到1994年8月才按政府的统一部署为教职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因调动手续办不成,我于1994年7月自行到某公司上班,公司从1994年7月为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后来教育局以我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请问,我1988年8月-1994年7月这段时间能不能计算工龄?能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有没有政策文件依据?

  可以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累积计算的,只要在岗的工龄都缴纳了保险,转到新企业后,缴费年限会进行自动合并的。
  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北京市在已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险中最先在养老保险上使用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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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6
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工龄作废,不会视同交费年限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17
中国劳动局规定自动离职是不能拿工资的 不过不是否按劳动局制度,可以向上辞职啊?
第3个回答  2021-03-31
80年参加工作。95年自动离职。现在交社会养老保险算工龄吗
第4个回答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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