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和拉去非正常用户有关吗?各位大神,急急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结转年限如果超过5年就无法再弥补。
希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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