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6月19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修改。草案中的说明建议,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起征点”先行自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2019年全面施行。
修正案施行前,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修正案相关新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