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史》内容简介:对于20世纪的中国文学,目前已有多种概括方法,在文学分期上也出现了多种处理方式,以“20世纪中国文学”命名的文学史著作,已经有多种问世。不过,《中国当代文学史》仍继续沿用那种将20世纪的中国文学划分为“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处理方法。按照这一划分,“现代文学”在时间段落上,指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到40年代末期的文学,而“当代文学”则指50年代以后的文学。
在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的提法,最早出现在50年代后期。虽然1959年“建国”十周年期间,文学界权威机构和批评家在描述1949年以来的大陆中国文学时,并没有使用这一概念,1960年的第三次全国文代会,“当代文学”也未见诸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但在上述的文章、报告①中,已使用了可与“当代文学”互相取代的用语,确立了为“当代文学”这一概念所内涵的分期方法②。最早使用“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是50年代后期文学研究机构和大学编写的文学史著作。从那时开始,“当代文学”作为与“现代文学”相衔接又相区别的文学分期概念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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