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考公务员享受加分政策吗

如题所述

据了解,在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时,5类人员将获加分。首先是对于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两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其次是对于该省招募或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并经考核合格后,报考该省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时对于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报名参加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笔试成绩加4分的优惠。革命烈士的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此外,对我省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普米族、阿昌族、布朗族(含莽人和克木人)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对国家民委确定的我省景颇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等4个特困民族笔试成绩加8分;对我国其余44个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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