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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险新建、转入、续费业务
所需材料:
在中心初次办理三险人员:
⑴未参加过三险的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存档卡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两张
一寸彩照两张
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
⑵已在原单位参加过的三险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①存档卡
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两张
③一寸彩照一张
④养老、失业保险转移单、医疗手册
⑤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
注:如果参保人员只有养老保险手册而没有转移单的(转移单丢失的情况除外),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即红本);
如果参保人员在外地上过保险,而现已将外地所缴纳的保险资金转入本市,且还未在本市社保机构建立个人账户的,需提供外地保险缴费明细表及本市社保收到资金后出具的财务证明。
续交保险的人员:
需提供存档卡及社保卡
程序:
1.持上述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与参保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即保险协议和医疗协议)
(注:个人保险的所有代理业务仅针对于在朝阳人才中心个人存档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