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多少个省?

如题所述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18个行省,5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还有8个总督。省:直隶 山东 山西 河南 陕西 湖南 湖北 安徽 江苏 浙江 江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陕西 云南 贵州。将军辖区即盛京 吉林 黑龙江 伊犁 乌里雅苏台.办事大臣辖区为西藏 青海。 直隶总督(驻保定,辖直隶)两江总督(驻南京,辖江苏 江西 安徽)两广总督(驻武昌,辖湖南 湖北)闽浙总督(驻福州,辖福建 浙江)云贵总督(驻昆明,辖云南 贵州)四川总督(驻成都,辖四川)陕甘总督(驻兰州,辖陕西 甘肃) 直隶总督辖(总督驻省治) 直隶省(直隶省不设巡抚) 京师 顺天府:宛平县 大兴县 省治 保定府:清苑县(1870年以前) 天津府:天津县(1870年以后) 两江总督辖(总督驻江宁府:上元县 江宁县) 江苏省(江苏巡抚驻苏州府)省治 苏州府:吴 县 长洲县 元和县 安徽省(安徽巡抚驻安庆府)省治 安庆府:怀宁县 江西省(江西巡抚驻南昌府)省治 南昌府:南昌县 新建县 陕甘总督辖(总督驻兰州府,兼甘肃巡抚) 陕西省(陕西巡抚驻西安府)省治 西安府:长安县 咸宁县 甘肃省(甘肃巡抚驻兰州府)省治 兰州府:皋兰县 闽浙总督辖(总督驻福州府) 浙江省(浙江巡抚驻杭州府)省治 杭州府:钱塘县 仁和县 福建省(福建巡抚驻福州府)省治 福州府:闽 县 侯官县 台湾省(台湾巡抚驻台北府)省治 台北府:淡水县 湖广总督辖(总督驻武昌府) 湖北省(湖北巡抚驻武昌府)省治 武昌府:江夏县 湖南省(湖南巡抚驻长沙府)省治 长沙府:长沙县 善化县 四川总督辖(总督驻成都府,兼四川巡抚) 四川省(四川巡抚驻成都府,后不再设此职务)省治 成都府:成都县 华阳县 两广总督辖(总督驻广州府) 广东省(广东巡抚驻广州府)省治 广州府:南海县 番禺县 广西省(广西巡抚驻桂林府)省治 桂林府:临桂县 云贵总督辖(总督驻云南府) 云南省(云南总督驻云南府)省治 云南府:昆明县 贵州省(贵州总督驻贵阳府)省治 贵阳府:贵筑县 东三省总督辖(总督驻奉天府) 奉天省(奉天巡抚驻奉天府)省治 奉天府:承德县 吉林省(吉林巡抚驻吉林府)省治 吉林府:(吉林府下无本辖县,只称省治所在城池为吉林府) 黑龙江省(黑龙江巡抚驻龙江府)省治 龙江府:(龙江府下无本辖县,只称省治所在城池为龙江府) 临近京师三省、新疆省,无总督,由巡抚直辖 山西省(山西巡抚驻太原府)省治 太原府:阳曲县 山东省(山东巡抚驻济南府)省治 济南府:历城县 河南省(河南巡抚驻开封府)省治 开封府:祥符县 新疆省(新疆巡抚驻迪化府)省治 迪化府:迪化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多少个省?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多少个省?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18个行省,5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还有8个总督。省:直隶 山东 山西 河南 陕西 湖南 湖北 安徽 江苏 浙江 江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陕西 云南 贵州。将军辖区即盛京 吉林 黑龙江 伊犁 乌里雅苏台.办事大臣辖区为西藏 青海。 直隶总督(驻保定,辖直隶)两江总督(驻南京,...

清朝把中国化分为多少个省?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

清朝18省分别是什么
清初内地划分18省,即直隶、山西、山东、 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福建、陕西、甘肃。其中云南、广西,以及台湾、海南和南海诸岛虽划入18省,但地处边陲 ,与邻国接壤,清政府对这些地区的政策与内地有区别;除上述地区以外,一般都视为 边疆地区。

清政府把全国划分为多少个省级行政区?
清朝在其统治期间,将中国划分为若干个省级行政区,以行省制度为核心。全国共设有18个行省,5个将军辖区,以及2个办事大臣辖区。此外,还有8个总督分别负责不同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事务。行省包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甘肃、陕西、云南和...

清朝明明有十八个省,为何有三个省不设置巡抚?
首先,直隶省,四川省,甘肃省是没有设置巡抚的 。大家都知道清朝入关以来,按照当时明朝行政划分.是将全国划分的18个省,也就是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每一个省都会设...

清朝有十八个省,为何有三个省不设置巡抚?
众所周知,清朝入关以来,按照明朝的行政划分模式,将全国分为了十八个省,即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一般来说,每一个省,都会设置一名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即“...

清朝时候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
清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主要采取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三级制度。初期,全国共划分为18行省。顺治年间,北京被设为顺天府,由府尹掌管京畿地区事务。雍正元年(1723年)起,由六部尚书、侍郎内选任的大臣兼管府尹事。乾隆八年(1743年),顺天府下辖24州县,分为四路厅管理,分别...

清朝时候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
首先,在省级行政区方面,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布政使司制度,通称行省或省。清朝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作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此外,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可以管数省,主要侧重军事,而巡抚只管一省,主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

清朝时候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比如“府”、“州”、“县...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清初,分全国为18行省。直隶、 江苏、安徽、江西、 浙江、 福建、 湖北、湖南、 山东、 河南、 山西、 陕西、甘肃、 四川、 广东、 广西、云南、 贵州、清朝的官制(地方官制)一、顺天府 清定都北京后,以北京为顺天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