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大三转实习学校要求一定要签订三方协议

是个医药类大专,大二的暑假就开始实习了。之前说必须签订就业才可以转实习,然后这几天发了个文件。

在企业实习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同学,
根据情况需要申请转到签约单位实习的同学,具体要求如下:
办理时间:12月份截止到3月底,每周二、四集中处理(1月20日-2月22日期间暂停办理)。
提交材料:(1)转实习申请表(原实习单位要签署意见);
(2)就业协议书(乙方留存联,必须是盖单位人事或行政章);
(3)到就业签约单位接续实习的证明。
流程要求:(1)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发函到实习单位(同时要
遵照实习单位要求),学生才能离职并办理工作交接、实习鉴定
等手续,转入到签约单位接续实习;(2)转实习单位必须专业对
口,非单体药店、其他医药企业、乡镇或社区医院及以上等;(3)
已经或有意向和原实习单位签约的不需转实习,直接将签好的就
业协议乙方留存联交学校。其他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则继续在原单位实习。

意思是不是不签订三方就不可以转实习?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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