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但对方没有给我钱,对方要起诉我还钱

有某些原因写了一张借条给对方,但对方并没有给我钱,现在对方要到法院起诉我叫我还钱,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写了借条,
但是对方没有给你钱,
现在对方要去法院起诉,
要你还钱怎么办?
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
任何人只要拿出证据来,
那么法院会根据谁的证据
更真实更可信,
更可靠来判决。
没有借钱,为什么要写借条?
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
证明对方是持刀威胁你
或者其他原因你没有拿到钱,
但是写了借条。
那么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
否则所有借钱的人拿出借条来,
都说自己没有拿到钱,
那么岂不是所有的人都不用还钱了吗?
古人常说空口无凭,
现在别人有凭据,
而你有什么凭据呢?
所以除非你有充足详实的证据,
证明你是被迫写的借条
或者是写的借条,
对方并没有给你钱
否则你必须还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07

仅凭借条不一定能起诉成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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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04
那你要拿到证明你没有拿到钱的证据的
譬如
你可以打电话问他
问他什么时候
什么地点
你强调根本没有给过你钱
他又何来怎样给的
越具体越好
反正事先想周到
暗地里及时录音
或者微信短信往来等等都可以的追答

请及时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08-04
如果你拿不出你没有收到钱的证据,估计法院回判你还钱给对方,因为法院最看重的是证据,人家又欠钱的证据,你要是啥都没有?估计你会输掉官司
第4个回答  2019-08-04
这个不好说,如果有借款的记录是转微信还是打到账户上就不怕了,如果他死咬给你的现金那就没办法了你只有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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