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我是一名在成都打工人员,09年10月28日晚22点11分,我被告知我银行卡的钱在青岛消费11000元,我是第二天早上8点半看到的短信,而我的卡和K宝都在我自已手上,我当时就急了,马上挂失,后又在9点48分在银行将余款取了出来,打出的明细看到我卡上的钱被一家叫“青岛海瑞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把钱给扣走了,当时我就报了案,再找银行银行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找谁要回这笔钱,这可是我打工一年的血汗钱,犯罪分子是盗取我放在银行的钱,银行在为我保管,我手上只有卡,我能找银行负责要回这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