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以我的名义开户存的钱,婚后两年用于还房贷提前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朋友已经付首付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他的名字。因为是期房,房产证在交房以后也不是马上能办(办房产证时准备加上我的名字),办房产证前我们会拿结婚证。我爸妈在我和他拿结婚证前在老家以我的名义开户存了一笔钱,准备给我们两年后房贷提前还一部分,也就是两年后才可动用这笔钱。等两年后,(看房产证办理的进度,若办了证上面就已经有我的名字)我在武汉拿存折直接把钱转到我老公的房贷卡上还款。如果以后我们分开了,那这笔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婚前个人财产呢?关键是婚前存的钱,婚后才用。然后如果是属于我婚前财产,那这个老家开房的存折是不是一直要保留,不能销户,好留有凭证?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并注明是共同共有,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出首付一方付部分贷款,差不多的情况下就没必要计较是否婚前财产了

    如果房产证上没你的名字,那你这笔钱算你的婚前财产,房子算男方的婚前财产;你有权分得这笔钱和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

    婚后两年房产证办不下来的话,存折请保留以作证据。或夫妻之间对此作一个书面约定。

    要是可以的话,直接到房管局申请变更购房合同,新的购房合同由你夫妻二人签名,这样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追问

一个月后我会和我男朋友拿结婚证,也就是说,这笔钱是我婚前就已经存好的,两年后拿去还贷即使是发生在拿结婚证之后,这个也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追答

是的,属于婚前财产。建议加名后再还贷款为宜。

是的,属于婚前财产。建议加名后再还贷款为宜。

追问

不好意思,再最后问一下,去房管申请购房合同变更是要拿结婚证之后才可以变更吧?那变更后,是不是从变更日期起之后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男朋友之前付的首付款和他自己还贷部分也同样是跟我没有关系的?

追答

房权证夫妻加名,手续相对简单,带结婚证产权证及身份证到银行取得同意后,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了。
夫妻加名的意义:目前司法大多认为就是一方放弃婚前财产,同意和另一方共同共有,即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到你们就是男朋友放弃首付款和还贷款作为他婚前个人财产的权利。

购房合同夫妻加名,是指购房合同一旦在房管局成功备案后,夫妻加名需要开发商和购房者提出撤销购房合同的申请,房管局同意后,还要到银行申请并同意,再去地税局撤销契税(退税)。房管局回收之前所签的购房合同作废,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备案银行按揭。这种比较难,且有些地区已暂停备案后加减名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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