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11-11
是这样的,因为房地产抵押办理手续的表格里是有三方的,你属于抵押人,你朋友属于借款人,那债权人就是银行了.这时候银行和房地产局 都会要你们双方签一份 协议 大致内容是因房产抵押最后发生的纠纷 银行和房地产局都不付责任的,(地产局叫担保合同 房产局叫协议 银行要的是承诺书).
你这样和你朋友签什么协议都是没有用的 因为如果到期无法偿还款项 你的房产会被银行第一时间收走,首先用以偿还债务,然后你就有了对你朋友的债权,但他到时候一句"我没钱",你就晕了.
就怕是上法院也没有用,法院就是判你胜诉,那还得执行庭给你要钱呀,如果执行庭跟你说你朋友跑了或是真没钱(这叫执行难,这词你该不陌生的.),你这钱就难要咯.我个人建议您这事要慎重.慎重 .再慎重 .你还可以到你当地的银行与房产局问清楚.
个人建议,能不借就不借(他要有足够的财产抵押还要你帮忙???).当然,这只是建议.